"胆子不是一般的大!"山西晋中,一男子与女网友约定300元开一次房,在连续开房几次后,男子身上的钱也花光了。 为了能有钱继续和女网友开房,他做起了中介生意,开始介绍他人和女网友开房,从中赚取差价。但男子的行为很快就被警方给洞悉了,随后警方将男子抓获归案,这下男子的计划彻底破灭了。 段某当时大概没想这么多。网上搭识那名女子时,两人谈好价格,一次300元,段某觉得这买卖挺划算。开了一次,意犹未尽,没过几天又约。 如此几轮下来,口袋里的钱告急,但段某脑子也没闲着,既然自己是通过介绍认识女方的,为什么不能反过来帮别人牵线、从中抽成?他把这个想法跟女子一说,对方当即同意,两人就这样搭起了档。 这一步迈出去,性质变了。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段某本人多次嫖娼,违法事实已成立,这一条跑不掉。而介绍他人卖淫,又是单独一项违法行为,同样面临10至15日拘留和5000元以下罚款。 该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一人有两项以上违法行为的,分别认定、合并执行,但行政拘留合并后最长不超过20日。段某两项叠在一起,上限就是这20天。 段某从每次介绍中赚取的差价,依法全部认定为违法所得,一分不留,全额没收上缴国库。 违法所得的认定不允许扣除所谓"联络成本"或"居间费用",不管段某自认为付出了多少精力,到手的差价就是违法所得,没有商量余地。女子那边的收入同样一并没收,这段时间等于白忙。 根据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司法解释,介绍卖淫行为一旦达到特定情形,就不再是行政处罚的范畴,而要按刑事犯罪追诉。 介绍次数累计达到2次以上、介绍未成年人、或介绍患有艾滋病梅毒等性病者的,均直接升格为刑事案件。 《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者处5年以上。 目前段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从嫖娼到中介,段某换来的是最高20日拘留加双项罚款,外加违法所得全额充公。 至于那笔他以为能"以钱生钱"的差价,连同女子的全部收入,依照《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安机关在规定期限内足额上缴同级国库,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执法部门不得截留或私分。

刘在心李
这几天白忙活了[捂脸哭]
用户28xxx26 回复 05-27 13:37
自己的东西也做不了主[捂脸哭]
用户10xxx92 回复 用户28xxx26 05-27 15:49
憋屈不?
用户10xxx86
很有商业头脑啊?
11111 回复 05-27 21:57
什么脑回路
谢某之 回复 11111 05-27 23:17
我感觉是不错的,脑回路
石头哥
这家伙想靠山吃山
换个心情看世界
我愿意娶这个女网友,我会好好爱她疼她,我不介意她的过去!
体育老师 回复 05-27 19:08
娶之前要不要先试婚一个月?试婚期间费用各自负责[滑稽笑]
问君能有几多愁 回复 体育老师 05-27 21:48
[思考]警察叔叔,我说的都是真的,我只不过是先来了一个晚上的试婚……别抓我,我说的都是实话。
雄鹰
活的憋屈不[得瑟]
暴风雪来临2013
少管闲事!
用户18xxx39
这哥们值得认识认识[鼓掌]
香蕉你个大芭拉
你特么也不怕得艾滋梅毒的[抠鼻]
人和 回复 05-27 21:55
那么多人得了也不缺他一个
网友爆料 回复 05-28 22:18
说不定他本来就已经有了
用户10xxx85
卖淫嫖娼把社会搞的污烟障气的
吴彬 回复 05-27 16:02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在如今这个开放的时代,这还算犯法,说不过去了[滑稽笑][滑稽笑]
用户35xxx46 回复 05-27 18:30
不给钱是不是就好了?
小叶
为什么用滴滴 美团等等的模式 他却不行[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用户92xxx63 回复 05-28 20:32
[点赞][点赞]
用户14xxx09
天啊,良心价啊
2-20个字符
热心市民-1
洞房不败
这脑袋在哪都饿不死,最少也能混进牢里吃饭
狂拽酷帅
我的朋友想问问怎么才能找到这样的女网友?
Terry冲 回复 05-28 08:10
其实小编也想问这个问题
用户54xxx87 回复 05-28 07:33
直接说,去掉″的朋友"修饰词。
行云流水
为国库投资了
曙光
感觉这女人是血亏啊!
沐风 回复 05-27 20:23
哪儿亏,撑死损失钱,不要怜香惜玉,都是老油条,老手,这叫工作
一天天的都是些啥破名字 回复 05-28 19:08
我就想知道。。咋被抓到的,如果酒店旅馆开房被抓那就是这女的有前科,在家里。。。嘿嘿,那就是有嫖客不老实[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识人藏锋谨言慎行
我脑子比较笨,怎么理解成卖的帮谁白卖了,业务费也被谁白拿了[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别太认真哦
你们真的太过份了,偷偷的去几次了,我要曝光你们,如果能带上我一起去,曝光这种事情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
我760217
强盗
厌雌 回复 05-28 13:46
说话当心?想要进去呆几天留个案底是不是?
小推车
这男的天生是个生意人
北冥有鱼 回复 05-28 20:12
生意人就不会几次就没钱了……
用户10xxx96
量力而行,不能只浇一棵树!
寒星
网友,已经知根知底,姓名,年龄,住哪里,哪里人,这样的关系应该不是嫖娼,是情人关系了。给一点钱补贴网友家用,也是人之常情。但是介绍别人来搞,自己抽钱,就不可以了。
陈年老酒
这种人不觉得自己丢人吗
用户10xxx77
忒精明了
用户11xxx48
包小三养情人的怎么说?
哈喇子
这话说的你信吗?[墨镜]
歪果仁®
全部上缴国库了
文武铖
大聪明
小眼睛的胖领导X
很有商业头脑
用户12xxx04
人才呀[滑稽笑][滑稽笑]
为爱停留为你守候
这几天白忙活,不白忙吧,亨受也是一种收获
用户10xxx31
兜里钱太少了,三百元一次就负担不起。
用户14xxx77
一个卧龙,一个凤姐[大哭][大哭][大哭]
人间赶路人
现在微信都是ai智能监管的,把所有可疑情况汇总分析得出结论
邵先友
男女俩都亏大发了!
用户10xxx58
他这是这借″鸡"生蛋[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神经蛙
多管闲事
范家乐
哈哈哈300元 扑一下,还行吧
一天天的都是些啥破名字 回复 05-28 19:09
快餐。。这个价格中规中矩[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用户10xxx02
人才啊!
用户10xxx56
聪明人
懒得说
这不就是卖淫嫖娼吗?咋就描述成开房了?这给这玩文字游戏呢?
妞妞她爹
才300。
用户10xxx87
比出轨强
宝宝
挣了佣金再消费给女子[哭笑不得]
与庄同步
才
用户15xxx15
太贵了
用户13xxx73
靠淫吃淫,靠山吃山。
渠江之畔
编
狐狸
经济实惠平民路线啊
用户10xxx99
根本就不是网友!
熙爸
都没钱嫖了,还有钱交罚款?
用户14xxx77
人才啊
实习生
为什么我总是后来才知道的?
用户13xxx27
想起周星驰新精武门吹什么萍
闲人
中国好兄弟
大哥大大大
清查所有在华日本人。
就在今天
最冤枉的还是女子
厌雌 回复 05-28 13:45
有什么冤枉的?她可是自愿的
老张收藏夹
不知道每个月付费还算不算是违法的事情?比如说是工资就光明正大的
山海金
可以采取体罚方式,要求一天内完成5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否则就重罚!
爬山涉水挖墙角
借鸡生蛋[哭笑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王仙芝
都是小编给教坏了
用户13xxx73
换八三年,吃花生米了。
风雨夜归人
不是哥们,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行政拘留,介绍卖淫就是犯罪了,要判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