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年,够一个孩子长大,够一个女人头发全白,也够一个“铁案”变成废纸。 1989年1月28号,麻阳刑场上,滕兴善喊了句“我没杀人”,没人录音,没人记,只有一声枪响。 后来石小荣活着回来了,可没人问她这些年在哪,也没人查当初为啥就认准了滕兴善。 验尸靠血型,辨人靠石膏像,定罪靠打出来的口供。 法医写了他身上有伤,判决书里却当没看见。专案组三十个人,没一个愿意多走两里路去查旅店老板的话是真是假。 2006年法院说案子错了,赔了六十六万六千六百块。 钱到账那天,滕兴善的坟头草已经长了十七年。 他老婆詹金花跑了一百多次,信寄到省里,又退回县里,最后是孩子结婚被人嫌弃“爹是杀人犯”,才又把案子翻出来。 真凶没抓,办案的人没问,连那份判决书里写的“捂死、分尸、奸宿”,全都没一样东西能对上。 枪声不会再响了。 人回不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