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重庆一95岁老人有房产和每月6000多退休金,生病住院期间,小儿子拿走其

移步际看世界 2026-05-26 16:03:57

吵翻了!重庆一95岁老人有房产和每月6000多退休金,生病住院期间,小儿子拿走其工资卡和身份证,称其时而糊涂不宜自管。老人要求归还或交由二儿子保管,但大女儿与小儿子不同意,双方围绕财产管理产生争执,家中意见分裂,矛盾升级。 周婆婆今年95岁,老伴早年去世,大儿子也不在了,这些年一直靠几个孩子轮流照看。名下有套房子,每月还有6000多元退休金,自己雇了个保姆,日子过得算是稳当。周婆婆一直觉得,只要账上有钱、手里有卡,就还不至于完全依赖别人,没想到有一天连这点底气也说没就没了。 事情从一次住院开始。小儿子陪着去医院,前前后后忙了好几天,出院收拾东西的时候,顺手把周婆婆的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统统装进了自己口袋,说放老人那里容易弄丢,放他这里更安全。周婆婆当时刚出院,身体还虚着,也没力气去争,就没多说话。 回到家缓过来之后,周婆婆发现不对了。每月的退休金还是打进那张卡,可卡不在自己手里,买菜、给保姆发工资,每笔钱都得开口要。 周婆婆找小儿子好好说过,说自己记得卡号、记得密码,每个月钱怎么花心里也有数,让把卡还回来。退一步说,实在不放心,交给二儿子保管也行,不一定非要给自己拿着。 小儿子不同意,理由是老人岁数太大,有时候清楚有时候糊涂,财产这么多,放在老人手里不安全。 大女儿也站在小儿子这边,两个人把这个立场说得很坚定。二儿子听完就来气了,说自己虽然不常在跟前,但不是不管事,钱放他那里,每一笔账他都能记清楚,不会动一分钱。 这句话没能让局面好转,反而把家里的裂痕弄得更深。几个人在客厅里吵了起来,从"卡该放谁手里"吵到"谁照顾得更多",周婆婆坐在中间,插了几次话都插不进去,最后干脆靠在沙发背上不说话了。 周婆婆其实心里很清楚,自己没糊涂到什么都不记得。但这些话在孩子们的争论里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其实法律对这种情形早有明确态度。2024年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了六起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叫"徐某诉许某保管合同纠纷案",和周婆婆的处境几乎如出一辙。 高龄老人徐某搬去与儿子许某同住后,把70万元积蓄交给许某代管。后来两人因琐事生了嫌隙,徐某要求许某把钱还回来,许某拒绝,理由也是老人年纪大、放他那里更安全。 徐某把许某告上法院,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经司法鉴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法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委托保管一经撤销,受托人就应当返还。最终判决:许某向徐某返还全部70万元,判决生效后许某照此履行。 最高法在发布这个案例时说得很直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依法享有自主管理、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子女应当尊重配合,不得无理拒绝和阻碍。 这里有个关键点,就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几个字。小儿子说周婆婆"时而糊涂",但这只是家属的主观判断,在法律层面,认定一个人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需要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不是子女一句话能说了算的。 另一件事是,如果周婆婆当初知道意定监护这个制度,或许今天的局面会完全不同。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在身体健康、头脑清醒的时候,提前通过书面协议、公证等方式,指定一名自己信任的人作为将来的监护人。 一旦签订了这份协议,等到身体出了问题、子女争着要管的时候,老人事先表达的意愿就有了法律效力,其他人无权推翻。 可惜很多老年人根本不知道这个制度的存在。等到矛盾爆发、卡证被扣、日常花销都要开口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没有主动权了。 周婆婆的案子目前还没有走到法律层面,卡依然在小儿子手里,家里表面平静了下来,但问题没有解决。周婆婆现在买菜也好,给保姆结工资也好,每件事都要经过别人点头,原本很自然的日常,现在变得需要有人批准。 老人年纪大了,这没错。但年纪大和有没有行为能力,是两码事。这个区别,有时候家人比法院更难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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