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陈大卫这个名字,知道的人不多,可要提到他干的事儿,听过的都得骂一句“这货不是人”。他是魏怀仁的外甥,魏怀仁是谁,想必大伙儿心里都有数。可这陈大卫比他舅舅还狠,狠到拿人命不当命,搞什么“祭天”,真是闻所未闻。 这事传开的时候,我一度以为是哪个地摊小说编出来的情节。后来看了报道,才相信真有这种人活在世上。陈大卫信些歪门邪道,觉得自己命里缺什么,要找活人“献祭”才能消灾。他盯上了一个无辜的人,骗到偏僻地方,活活弄死,整个过程冷血得让人后背发凉。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他落网以后的态度。警察审他的时候,他翘着二郎腿,脸上挂着那种“多大点事儿”的笑。问他为什么杀人,他说“我命里需要”,就跟说“我今天想吃碗面”一样稀松平常。审讯的警察后来跟同事讲,干了二十年,没见过这么不拿人命当回事的。 陈大卫这种人,你没法用常理去理解他。有人说是从小缺教养,有人说是被邪教洗了脑,可我觉得,有些人的根子就是坏的。他把别人当祭品,把自己当神,这种狂妄和冷血,不是环境能养出来的,是他骨子里就没有“人”这个概念。 他那句“多行不义必自毙”,搁他身上真是再合适不过。法律不会放过这种人,枪毙他八百回都不够赎罪。可话说回来,毙了他又怎样?那个被他“祭天”的人,再也回不来了。人家的父母、妻儿,往后几十年怎么过?陈大卫死一万次,也填不平这个窟窿。 我有时候想,社会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人?是法治不够严?是教育出了问题?还是有些人天生就是反社会的怪物?可能都有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对这种藐视生命、践踏人伦的东西,绝不能心慈手软。法律判他死刑,不是残忍,是对其他所有人的保护。 陈大卫的结局,从他把手伸向无辜者的那一刻就写好了。他以为自己能逆天改命,到头来不过是把自己送上了绝路。这种人,不值得可怜,只值得唾弃。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虽然这句话已经被说烂了,可放在这里,刚刚好。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