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大爷玩的花!江苏扬州一起案件,每个数字都透着荒诞:68岁的丈夫、90后的“第三者”、一对已经6岁的双胞胎,以及一张将近4800万元的“婚外情账单”。妻子知道后,起诉要求返回夫妻共同财产。但大爷却辩称妻子是知情并同意的,从没想过离婚!网友:比我爸还大的我是接受不了,咱就没有挣这钱的命! 李女士与丈夫王先生1986年登记结婚,从二十出头携手相伴近四十年。2020年,她发现丈夫出轨一名90后女子,对方还为他生了一对双胞胎。更令李女士震惊的是,她后来查出,2018年9月至2023年4月期间,丈夫通过其参股公司向该女子累计转账近4800万元。一纸诉状,她将丈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 面对近4800万的转账记录,王先生的辩解堪称反向实锤:承认与对方生育双胞胎,却称妻子“知情并同意”;否认个人转账,声称公司往来“与其无关”,还说从未与对方共同生活,也从没想过离婚。 关于这笔钱,很多人有一个极容易被误解的想法:近4800万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至少占一半,那只要退一半就行。但多起法院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全额返还。为什么能全退?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不是“一人一半”。《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平等处理权”不等于各管各的一半:买菜缴水电费可以一人决定,可近4800万元的巨额转账显然不属于“日常家事”,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构成无权处分,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第二,基于不正当关系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七条明确:夫妻一方为违反忠实义务等目的,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另一方主张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丈夫以公司股东身份转账,名义上是公司行为,背后的真实目的却是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法律不会因“公司”两个字就网开一面。 第三,在“共同共有”原则下,第三者取得的全部赠与财产——无论丈夫占多少份额——都必须全额返还,不存在“退一半”的说法。 至于王先生“妻子知情并同意”的辩称,更是站不住脚。知情不等于同意。李女士发现出轨和生育双胞胎后,立即采取了起诉等维权行动,恰恰证明她从未认可丈夫的行为。法律看的是客观行为,不是丈夫单方面的说辞。 这起案件撕开了一个扎心的社会现实:近半个亿的转账背后,是丈夫对妻子近四十年的背叛,是第三者与一个比自己父亲还大的男人生下孩子并心安理得花着不属于自己的钱。法律给出了保护无辜配偶的利剑,但感情上的伤害,再多的钱也无法弥补。 近4800万,不是丈夫的私房钱,是夫妻四十年打拼的心血。无论是背着妻子的丈夫,还是明知对方有家室仍接受巨额赠与的第三者,法律最终都会给出答案。这起案件也是一面镜子:法律不认“公司转账”的遮羞布,更不认“妻子知情”的谎言。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