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女子与男友未婚同居,并为男友生了一个儿子,因与男友发生争吵,而后分手

妙春阅览世界 2026-05-23 11:22:43

广东深圳,一女子与男友未婚同居,并为男友生了一个儿子,因与男友发生争吵,而后分手,由爱生恨,在网上花35000元,找了一名男子让对方帮自己砍掉男友的生 殖器和一只手掌。女子在线下与对方见面时,还与对方发生了关系。怎料,对方是个骗子!什么也没做!案发后,女子还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感情翻车后,有人拉黑删好友,有人闷头崩溃,还有人直接把自己送进法庭,这起深圳的案子,就把冲动两个字写得很刺眼。 陈某英和林某在2018年12月认识,很快同居,没多久她怀孕,2019年11月生下一个男婴,她以为孩子有了,家就稳了,日子能顺着走下去,谁能想到,孩子出生才两个月,两人一次争吵就散了。 分手后最难受的是啥,是不甘心,还是觉得被辜负了,还是看着襁褓里的孩子觉得自己输得太彻底了,她的情绪没往“怎么把日子过下去”走,反而拐进了报复的死胡同。 分手第二个月,她在网上联系到陈某标,开口就很狠,要对方帮忙砍掉林某的生殖器,再砍一只手掌,这种话说出来那一刻,事情其实已经不是情感纠纷了,而是刑事风险。 陈某标答应得很痛快,两人谈价,最后定了3.5万元,陈某英先转了2000元定金,还约好第二天线下见面,把林某的身份信息、家庭信息都给对方,再把尾款补齐。 问题来了,人真要走到这一步,还能回头吗,她没有停,第二天照约去了陈某标家里,钱给了,信息也给了,更离谱的是,脑子一热,两人还自愿发生了关系。 她以为自己在“等结果”,结果呢,等来的不是报复成功,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 陈某标从头到尾就没打算对林某动手,他的目标很直接,骗钱骗色,他为了让陈某英继续相信,还伪造聊天记录,跟她说自己已经去踩点了,听起来像那么回事,实际上一点行动都没有。 这事听着像荒诞剧,但法律上不会当笑话处理,陈某英哪怕没等到“动手”的那一步,也照样要担责,为啥,她主观上就是要伤害林某,客观上也做了雇人、付钱、提供被害人信息这些动作,犯罪链条已经搭起来了。 所以她被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没得逞不代表没犯罪,只是量刑上会有差别。 很多人会问,没伤到人也要判吗,不判那还得了,花钱雇凶这类行为,一旦被默许,受害人的生命身体安全就成了赌运气。 《刑法》第234条对故意伤害写得很清楚,一般情形是3年以下,重伤就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手段特别残忍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可能更重。 更值得注意的是,按《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管是生殖器还是手掌,只要断裂这类情形,基本都会被认定为重伤,也就是说,她想让对方干的事,一旦真发生,后果非常严重。 某种意义上,她被骗子拖住没得逞,反倒躲过了更大的深渊,不然等待她的就不只是缓刑这么简单。 最终法院怎么判,陈某英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关键情节也摆在那,她有坦白、认罪认罚,再加上林某出具谅解,这些都会影响最后的处理结果。 缓刑听起来像没事,其实是把人放在一条更窄的路上走,期间要守规矩,一旦再出事,原来的刑罚可能就要执行,很多人把缓刑当侥幸,现实里它更像警告。 那陈某标就能跑掉吗,当然不,他没和陈某英构成共同犯罪,是因为他根本没有伤害林某的意思,说白了他压根不想“干活”,只想“收钱”。 他和陈某英发生关系属于自愿,不符合强奸那种暴力胁迫违背意愿的情形,但他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走3.5万元,数额不小,涉嫌诈骗,同样要被追责。 整件事最扎心的点在哪,不是被骗那一下,而是她本来是孩子的母亲,本来可以把精力放在争取抚养、厘清关系、重新生活上,却把钱、时间、情绪全砸在报复上,最后落得被判刑的结果,孩子的未来谁来兜底。 爱情散了就散了,非要用刀和血去讨说法,真的能赢回什么吗,还是把自己推到更黑的地方,看到这里你会怎么选,是咽下这口气,还是用法律把边界划清。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权威媒体,来源:裁判文书网 + 第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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