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江苏无锡男子试用期将满遭辞退,公司以欠缺阳光干练担当为由定论,员工不服直接提起诉讼维权。 信息来源:2026-04-30 扬子晚报 你干活门门优秀,月考回回九十多分,公司却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告诉你,因为你这个人不够阳光,所以你被开除了。这不是段子,是江苏无锡朱先生的真实经历,他用一场官司告诉所有打工人,当老板开始跟你玩玄学的时候,法律是你最硬的后台。 江苏无锡的朱先生在试用期快结束的时候,被公司叫进了办公室,理由是要开除他。他当场就懵了,因为他每个月的业绩考核分数都高得吓人,九十二分,九十五分,九十七分,从来没下过九十,妥妥的优等生。 可公司递给他一张全新的评分表,上面写着“干部胜任力评估”,十分满分,他只得了五点九六分。公司给出的理由为,他缺乏阳光之气,未显干练之态,亦无担当之质。如此种种,难以契合公司的用人标准。 朱先生听到这话差点气笑了,什么叫不够阳光,难道天天咧着嘴傻笑才算阳光吗,什么叫不够干练,是不是走路要带风说话要像打机关枪。这些跟算命差不多的词,怎么就成了开除人的标准了。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这套所谓的九个维度的考核标准,他入职的时候压根就没听说过,劳动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只要完成工作任务,通过月度考核就能顺利转正。 现在公司临时拿出一套完全不一样的标准,而且跟之前的考核结果完全自相矛盾,这不就是明摆着耍无赖吗。朱先生没有吃这个哑巴亏,他觉得这口气咽不下去,转身就把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公司还在辩解,说因为朱先生是管理人员,所以对他的要求更高,这套干部胜任力评估就是专门为他准备的,分数不及格就证明他不胜任。 但法官的判决说得非常明白,第一,阳光,干练这些词太主观了,根本没法量化,不能拿来当开除人的理由。 第二,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在招人的时候就把这套标准告诉过朱某。第三,就算员工真的不合格,按照公司自己的规定也应该先培训帮助,而不是直接一脚踢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赔偿朱先生三万元。 朱先生的案子撕开了一个口子,让我们看到试用期正在成为一些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重灾区。现实中,各种奇葩的辞退理由层出不穷,有人因为下班走得早被开除,有人因为朋友圈屏蔽了领导丢了工作,这些荒唐事的背后,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极度漠视。 不少人遭遇此类不公,认为试用期被辞退有失颜面,又嫌诉讼繁琐,便选择忍气吞声。然而,这种缄默无形之中助长了部分公司的嚣张气焰。朱先生的胜诉告诉我们,法律是打工人最坚实的后盾,当你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千万不要害怕,要敢于站出来跟他们理论到底。 劳动者所售者,乃自身之时日与技能,而非人格尊严也。公司可考业绩,却无权对性格妄加置喙。只要工作出色、未犯原则之错,何人有资格言你不够阳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