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

旭巨戏说娱乐 2026-05-23 00:27:31

“良心不痛吗?”青海,一女子泡汤泉时,看到一个2岁孩子一头栽进池子里,她赶紧入水把孩子捞了出来,却发现自己手机进水报废。谁知,当被救孩子父母得知此事后,让女子找汤泉馆索赔,汤泉馆却认为这是因为女子救孩子所致,应该找孩子父母索赔,双方互相推诿,谁都不赔。这位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善意的救人,会让自己赔上一部手机,还惹来一肚子气。 事情就这样变成了一个“死循环”——孩子的父母让她找汤泉馆,汤泉馆让她找孩子的父母,谁都不愿意掏这笔钱。 余女士报了警,警察来了也只能调解,毕竟这是民事纠纷,不是刑事案件。民警建议余女士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余女士后来联系了律师,律师告诉她:根据《民法典》第183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也就是说,孩子的父母作为受益人,应当给予余女士适当补偿。至于汤泉馆,如果无法证明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馆方确实没有赔偿义务。 余女士说,救人的时候真的没想那么多。但事发后对方的态度,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孩子父母除了口头感谢,一句关于赔偿的话都没提。孩子在池边玩耍时,身边没有大人看护,这也是这次意外发生的原因之一。孩子被救上来之后,父母匆匆赶来,之后便没有了后续。余女士说,她不是非要这几百块钱,只是觉得这件事的处理方式让人寒心。 真正让余女士生气的,不是手机坏了,是那对父母的态度。从头到尾,他们没有说一句“我们赔你”,更没有一个“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他们的逻辑是:你救了我们的孩子,我们很感谢,但手机不是我们弄坏的,凭什么让我们赔?这话听着没错,但细想一下——如果不是为了救你们的孩子,别人的手机怎么会坏?这个问题,没人回答她。 整件事没有赢家。余女士赔了一部手机,看清了两个人;孩子的父母省了一点钱,丢了一份良心。汤泉馆按照流程推责,但在顾客心里已经失了分。下一次遇到孩子落水,还会有人第一时间跳下去吗? 这个问题,比手机贵多了。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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