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学校开除学生学籍等行为将被纳入可行政复议范围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欧阳书秋叶 2026-05-23 00:08:59

新规,学校开除学生学籍等行为将被纳入可行政复议范围

近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公布,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对学校开除学生学籍、对学生退学处理,不授予学位、撤销学位等行为,纳入可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例首次确立了对学生开除学籍和退学处理的程序规则。对学生开除学籍和退学处理的,应当先由学校作出决定;学生不服的,可以申诉到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才可申请行政复议。

0 阅读:0
欧阳书秋叶

欧阳书秋叶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