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十万港元都喊不够花,到头来还是伸手受贿,如此看来,所谓“高薪养廉”在现实面前就是一个笑话。 我看到评论区有人嘲笑堂堂一个总督察,涉案金额才一百多万,连内地有些村长都比不上。大家别被港剧里“总督察”的威风误导了,这个职级放到内地,也就相当于公安局的中队长级别的科级干部,并非什么手握重权的“大老虎”。 可就是这样一个拿着高薪的中层警官,照样因为一个饭局上的抱怨,就心安理得收下商人送来的五十万现金,还后续多次收受奢牌手袋、童装等财物,用职权为对方开绿灯。 这背后更值得警惕的,是人性贪念的无底洞。十万月薪,在香港已经是远超普通打工人的收入,可他依然因妻子买名牌包就觉得“经济压力大”,甚至靠受贿来维持所谓的体面生活。 可见高薪只能解决生存层面的问题,根本填不上人性里的贪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