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个视频,看得我心里堵得慌——几个北非来的老外,撬了家健身房的门,进去白嫖健身,还把器械弄坏了,泳池水也得换。第二次还多带一个人来!店家找他们理论,人家倒好,态度嚣张得很,张口闭口“我在中国很多生意”,就是不承认有错。 最后报警了,店家没深究,只让赔2000块。结果您猜怎么着?这几位“大生意人”连2000块都掏不出来!带着警察兜圈子,还想让酒店帮他们付。最后实在没辙,一个中国女性朋友出面替他们付了钱。 健身房门口没监控,没法证明是他们撬的门,连案都没立。也就是说,这几个老外除了被教育几句,什么损失都没有,倒是浪费了店家、警察、酒店大量的时间精力。 看完我只想说三句话: 第一、中国法律对外国人违法的处罚力度真不轻。《出境入境管理法》明确写了,违法情节严重的可以限期出境甚至驱逐出境,十年不准再来。问题是,“情节严重”怎么认定?像这种损坏几千块钱器械的,够不够?很多基层警察也挠头,因为没有明确的标准。 第二、最大的短板是证据。监控盲区、证人缺失、当事人死不承认,很多时候只能按民事纠纷调解。赔点钱了事,人家转头就去下一个城市继续“白嫖”。所以健身房、商场这些地方,监控真不能省——既保护国人,也是保护执法效率。 第三、那些替违法外国人“买单”的中国朋友,您可得想清楚了。您那2000块钱,不是帮朋友,是在帮倒忙。您付了钱,违法成本就变成“零”,他下次还这么干。真出了大事,您算不算“协助”?法律上不好说,道义上绝对说不过去。 最后说句实在话:中国欢迎守法、友好、有真本事的外国朋友。但对于那种骗吃骗喝、毁坏东西还理直气壮的,该罚款罚款,该驱逐驱逐,绝不惯着。法律面前,没有“老外”二字,只有“违法”二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