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海市电影局一纸通报,彻底给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判了“死刑”。 停止上映,并将依据《电影产业促进法》严肃查处。这可不是简单的“撤档避风头”,而是官方对触碰底线行为的雷霆亮剑。 说实话,看到这个消息,我心里只有两个字:痛快。 这部片子之前的宣传有多猛,现在的脸就有多疼。打着“真实故事改编”的旗号,把主演赵箫泓(赵晓红)包装成“反抗家暴失手杀夫”的悲情母亲,甚至还拿了国际电影节的大奖。可现实呢?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她是因为琐事争执持刀杀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压根没认定家暴情节。 为了赚票房和眼泪,竟然敢公然篡改司法事实,美化犯罪行为。这已经不是艺术加工,而是在挑战法律的尊严。 更让人气愤的是,这部电影从根子上就烂了。导演秦晓宇当初是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名义申请进入监狱,结果拍出来的却是商业故事片;2019年就在监狱里违规拍摄,直到2021年才去补办备案。这种“挂羊头卖狗肉”、未批先拍的操作,简直是把监管当成了摆设。 眼看事情败露,之前站台的名人也慌了神。汪涵火速发声明道歉,说自己没做足尽职调查,坚决解除关联;姚晨也默默删掉了宣传微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公众人物的影响力不是用来给违规作品背书的。 文艺创作确实需要自由,但自由绝不是没有边界的。 把罪犯包装成偶像,拿真实的悲剧当生意,这种歪风邪气必须刹住。电影可以讲复杂的人性,但绝不能颠倒黑白。守住法律和事实的底线,才是对观众最大的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