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挺身而出’的代价,更是‘好人好报’的回响!”歹徒持剪刀当街行凶,鞋店老板用身体做“人肉挡板”。被授予一等功! 2021年9月4日下午1点,浙江嘉善西塘古镇,游客如织。 陈灼在西塘镇上西街自己的“棕笆笆”鞋店里忙碌。 四十出头,四川北川人,来嘉善打拼多年,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店主。 突然,店外传来急促而短暂的呼救声。 陈灼赶紧往外看。一30岁左右男子正从西面跑来,身后一男人紧追不舍。 追到店门口,行凶者已将跑在前面的男子捅伤在地,鲜血从伤口涌出,染红地面。 与受伤男子同行女子,吓得惊慌失措,本能朝陈灼店里逃去。 行凶者红了眼,紧追不舍,一把揪住女子头发,将她拽住,挥舞着手中的剪刀朝她猛刺。 女子发出一声凄厉尖叫。 陈灼回忆,当时他脑子“嗡”一下,什么都没想,身体已经动了。 他冲上前一把将女子拉到自己身后,用身体做“人肉挡板”,隔开歹徒和女人。 歹徒已完全失去理智。 一手紧紧握着剪刀乱刺,一手仍死死揪着女子头发,不肯松手。挡在中间的陈灼,成了他直接攻击目标。 剪刀一下一下刺在陈灼身上,胳膊、后背、手掌,到处是伤口,鲜血顺着衣服往下淌。但他没后退一步。 陈灼下意识抓起店里一把凳子,横在胸前,死死顶住歹徒,阻止他继续伤害女子。 歹徒疯了一样,拼命往前冲,力气大得惊人。陈灼感觉脚踩在地砖上打滑,使不上劲,他硬撑着,不肯松手。 几十秒后,他撑不住了,双腿跪在地上,用尽全身力气,死死抵住凳子。 脑子里就一个念头:“不能松手,不能让他再出去伤人。” 他不知道外面被捅倒的男子伤情如何,不知道身后女子有没有逃出去,但他知道,只要自己一松手,这个疯子还会继续行凶。 对峙持续了多久,他说不清。也许是两分钟,也许是五分钟,但在那生死一线的情况下,每一秒都像一辈子。 直到派出所民警赶到,对持刀男子采取强制措施。 歹徒被制服那一刻,陈灼才感到手腕在流血,膝盖疼得直不起来。 低头一看,身上到处是伤口,最严重一处,后来缝了十多针。 事后记者问陈灼:你当时不害怕吗? 他说:“当时就是想救人,没工夫想太多。”“我也说不上啥感觉,就是觉得一切都值得,我心里很舒坦。” 2022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决定,为陈灼记一等功。 网友评论像潮水一样涌来: “他本可以躲,假装没看见。他没有。那一刻他冲上去的,不只是一个人,是整个社会的良心。” “这个时代缺的不是精明人,是肯拿命挡刀的‘傻子’。” “一等功实至名归!希望好人有好报,希望英雄早日康复。” 很多人感动之余,忍不住问:万一他伤得更重怎么办?万一他落下终身残疾怎么办?万一他牺牲了,他家人怎么办? 这些问题,法律早已给出答案。 第一,见义勇为受伤,工伤认定没问题,赔偿有保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即使没参加工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意味着歹徒先陪,被救女子适当补偿。法律绝不会让好人“流血又流泪”。 第二,即使牺牲,国家也有完善的抚恤制度。 《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规定,在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评定为烈士。 一旦被评定为烈士,烈士遗属将享受一系列抚恤待遇: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定期抚恤金、医疗优惠、子女教育优待、住房优待等。 这套制度给了每一个“拿命去挡”的好人最坚实的后盾。 第三,见义勇为者受伤致残,有专项抚恤。 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及各地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因见义勇为致残的人员,经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相应的残疾抚恤金。此外,还会在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享受优先保障。 第四,政府奖励是对见义勇为最直接的肯定。 《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规定,被省政府记一等功的,由省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地还有配套奖励政策:一次性奖励、在就业和子女入学方面提供优先照顾等。 这些奖励,虽不能衡量陈灼付出的代价,但传达了明确态度:社会不会忘记挺身而出的人。 第五,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民法典全都想到了。 很多人不敢见义勇为,最大顾虑是:万一救了人,自己受伤了,谁来管?万一救人过程中把人弄伤,要不要赔? 这些问题,《民法典》全都有交代。 第一百八十四条更是被称为“好人条款”,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救人过程中不小心弄伤了被救者,不用赔。给所有“想做好事又怕担责”的人,吃了一颗定心丸。 在这个人人都精于算计、人人都怕吃亏的时代,还有人不计后果地冲上去,用身体替一个陌生人挡住刀子。 这就是凡人英雄。 一等功,他当之无愧。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