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去世前留下遗嘱,把名下房子、车子和存款都留给妻子和女儿,还叫来发小和医生帮忙记录见证。发小把整理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男子确认无误后签字。谁知公婆得知儿子一分钱没给自己留,当场不乐意了,一口咬定遗嘱是假的,直接把儿媳和孙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遗产。没想到法院最后这样判! 李先生生前一直被病痛折磨,确诊肝癌后,身体一天比一天差。 常年往返医院治疗,后期病情急剧恶化,住进了重症监护室。 知道自己时日不多,李先生想赶紧把身后财产安排妥当,避免自己走后家人因为钱闹矛盾。 为此,他特意联系了关系最好的发小,又请了一直照顾自己的主治医生到场。 这两个人都和遗产没有任何利益关系,是最合适的遗嘱见证人。 当时躺在病床上的李先生已经没力气操作电子设备,只能口述自己的财产分配意愿。 一旁的发小按照他说的内容,逐字逐句在电脑上录入遗嘱全文,全程都有主治医生在场见证。 内容整理好后,几个人一起到病房外的护士站把遗嘱打印出来,再带回病房。 当着李先生和两位见证人的面,把整篇遗嘱完整宣读了一遍。 确认内容和自己口述的完全一致,李先生用尽全身力气在打印好的遗嘱上签下名字。 两位见证人也依次签字,并注明了订立日期,一份完整的打印遗嘱正式生效。 遗嘱里,李先生把财产分得很清楚:自己名下多套房产的个人份额、私家车和各类存款,全部由女儿继承。 夫妻共同购置的外地房产,全部归妻子个人所有。 对于父母,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具体原因无人知晓。 立完遗嘱第三天,李先生就因病离世。 办完丧事,李先生的父母得知儿子立了遗嘱,所有财产都给了儿媳和孙女,自己一分钱没有,心里实在接受不了。 他们认为这份遗嘱漏洞很多,不具备法律效力。 在两位老人看来,儿子辛苦一辈子攒下的家产,亲生父母理应享有继承权,不能凭一份临终遗嘱就彻底剥夺他们的权利。 老人一气之下将儿媳和孙女起诉到法院,要求按法定继承分割儿子的全部遗产。 庭审中,李先生父母提出,遗嘱先是在病房编辑内容,又到别处打印,订立场所不统一,流程存在瑕疵,主张遗嘱无效。 而李先生的妻女则坚持,遗嘱是李先生意识清醒时自愿订立的,有两位无利害关系人全程见证,流程完全合规,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1136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法院核对全部证据后查明,从内容拟定、录入文字,到打印、签字,两位见证人全程在场,没有中途离开,流程连贯完整,不存在篡改内容的情况,完全符合打印遗嘱的法律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临终前订立的打印遗嘱真实有效,财产分配按照遗嘱内容执行,驳回李先生父母要求分割遗产的全部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