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沈先生,花1万元装修设计费后不满意,提出退款。   商家当着调解员的面道

寻文看趣事 2026-05-20 21:03:21

浙江嘉兴沈先生,花1万元装修设计费后不满意,提出退款。   商家当着调解员的面道歉并承诺退款,转身就提苛刻附加条件。   沈先生接到商家电话,被要求签订一份解除合同承诺书。   承诺书要求他不得发布商家负面消息,否则赔偿50万元。   这份不合理要求,让本就维权的沈先生陷入更被动的境地。   这份封口式承诺书,本质是商家规避责任的不合理手段。   此类预付费退款纠纷,在装修行业并不少见且投诉频发。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装修预付费需警惕“空头承诺”陷阱。   消费者需留存完整凭证,避免后续维权缺乏依据。   沈先生手中的合同、付款记录,成为他维权的关键支撑。   这份无忧退款协议,明确约定方案不满意可全额退款。   协议上有装修单位设计总监梅某的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这也是沈先生敢于坚决维权、拒绝不合理要求的底气。   此前有同类案例显示,“不满意全额退款”需明确约定标准。   若约定模糊,可能导致退款纠纷,消费者维权难度增加。   而沈先生的协议条款清晰,不存在约定不明的问题。   时间回溯到沈先生筹备118平新房装修之时。   他多方考察装修设计单位,看重商家的“无忧退款”承诺。   装修单位设计总监梅某,当面承诺方案不满意可全额退款。   沈先生再三确认后,签订协议并缴纳1万元设计费。   商家很快安排第一名设计师,出具第一版装修设计方案。   该方案存在明显失误,客厅尺寸测量错误,布局杂乱不合理。   沈先生当场否定该方案,要求商家重新设计优化。   商家随后更换设计师,出具第二版装修设计方案。   这版方案风格刻板,如同样板间,缺乏家庭应有的温馨感。   两版方案均未达到沈先生的预期,他按协议提出退款。   可此前承诺退款的梅某,却突然反悔拒绝履行协议。   梅某以“高层不同意”为由推脱,拒绝全额退款。   他提出更换设计师继续服务,被沈先生明确拒绝。   沈先生认为商家已失约,失去继续合作的信任基础。   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无奈之下,沈先生选择求助第三方调解员介入协调。   调解员陪同沈先生前往装修单位,对接负责人吴总。   吴总当场向沈先生道歉,态度爽快地承诺当天下午退款。   他还示意退款速度会很快,让沈先生留存记录以备追责。   调解员确认协商结果后离开,沈先生以为事情已解决。   可仅仅过了一个小时,商家工作人员就打来电话反悔。   对方明确表示,必须签订封口承诺书,否则不予退款。   沈先生察觉条款不合理,当场表示需要考虑,未贸然签字。   他再次联系调解员,说明商家出尔反尔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来看,商家的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明确,不履行合同义务需承担违约责任。   梅某签字的协议合法有效,商家拒绝退款已构成违约。   商家要求的封口承诺书,属于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   50万元违约金与1万元设计费差距过大,条款无法律效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经营者不得设不合理限制。   商家无权限制沈先生发布真实消费体验,该要求于法无据。   沈先生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他按要求提交了合同、付款凭证及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   市场监管部门已介入了解情况,督促商家履行退款义务。   目前,沈先生仍在等待商家给出明确的退款答复。   他始终未签订那份不合理的封口承诺书,坚守自身权益。   装修单位仍以内部流程为由拖延,未明确退款到账时间。   沈先生表示,若商家持续拖延,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他已咨询专业律师,整理好全部证据,做好诉讼准备。   此次纠纷也提醒,装修预付费需谨慎,看清协议条款再签约。   留存好相关凭证,才能在权益受损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信源:潮新闻客户端

0 阅读:0
寻文看趣事

寻文看趣事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