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烈性犬咬死2岁女童案——糊涂法官判断糊涂案! 没天理:狗主人仅判三缓四! 2025年12月4日11时,河南汝州某村毛某家的烈性捷克狼犬(多地禁养)将同村的2岁女童拖入窑洞撕咬致死。 平时,毛某违法饲养的捷克狼犬就拴养在无隔离措施的窑洞院内,曾多次挣脱铁链,造成村人恐慌。 案发日,毛某外出将狼犬交由84岁的老母亲饲养。 而毛母发现后仅用一块布遮挡女童脸部。 (如此冷血枉为人) 14时许,女童家发现后报案,彼时女童早已无生命体征。 女童惨死让人悲痛! 而法院的判决却让人悲愤—— 2026年5月19日,该案一审判决: 毛某赔偿女童家25万,毛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 没有天理! 岂有此理! 该判决从法理上看的确有几点“糊涂”之处—— 案发当天,狗主人毛某外出不在案发现场。 而毛母84岁,超过我国75岁老人犯罪从宽处理,限制死刑的年限。 而毛某案发后赔偿25女童家25万元,获得对方的谅解,获得判三缓四的轻刑。 (区区25万元的赔偿,女童父母就谅解毛某,弃讨公道,真是枉为人父,枉为人母) 该案看似有些“糊涂”之处,但判决该案的法官更糊涂—— 仅从法理上讲,该案判决似乎中规中矩。 可该法官忘记了自己的身份:人民法官! 也忘记了中国法律的根本身份:人民法律! 该案民愤极大! 而该案的判决不仅民愤极大,而且隐患极大: 人命不如狗命! ——这是群众对此案判决愤怒的评判。 之前,轰动一时的北京某小区有人投毒毒死狗案,涉案男子获刑4年,狗主人兼“演员”papi妈妈还扬言要盯死涉案男子,要让他把4年刑期服满! 而汝州狗咬死女童案的法官如此轻判毛某,怎能服众,怎能平息民愤? 法律是冷酷无情的,可法律的执行者是有血有肉的人,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公务员! 所以,中国的法律里面有民愤极大这个概念! 而且,该法官如此糊涂的轻判毛某,留下了极大的社会隐患: 我有女儿,法官如此判罚,如果我的女儿被狗咬了,我就不寻求法律,老子自己“解决”! ——这是好几个网友发出的怒吼! 其中隐含的危险意味显而易见! 该案法官如此轻判毛某,将来必然会给社会带来更多更恶劣的狗患冲突和案件。 所以,说该案法官是糊涂法官判断糊涂案丝毫不为过! (本文图片为网络应景图片) 我要上精选-全民写作大赛不牵绳的狗被撞死,该赔吗?该不该捕杀流浪狗咬人的狗应不应该捕杀如果你看到狗在咬路人,你会怎么办该不该捕杀流浪狗狗咬了我,我把狗打死了,犯法吗狗咬伤人,狗主人应负刑责吗汝州河南你认为法官是否该被调查狗伤人主人刑期 女童被犬咬伤 狗咬人反酿命案 无绳狼狗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