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名怀孕八个月的女租客被房东强行驱逐。房东振振有词地搬出“借死不借生”

此间一叙吖 2026-05-19 11:17:46

河南郑州,一名怀孕八个月的女租客被房东强行驱逐。房东振振有词地搬出“借死不借生”的老规矩,称在她房子里坐月子晦气。可笑的是,赶人的是房东,扣押金的也是房东,理由竟是“怀孕没提前说违约”。合同里明明没这条,房东却理直气壮地把习俗当成了尚方宝剑。孕妇挺着大肚子找房一周,最后连押金都要不回来。这起纠纷背后,是封建迷信绑架合同,还是赤裸裸的欺负人?   据 2026 年 5 月 16 日央广网报道。   郑州孕妇租房被赶押金遭扣,“借死不借生” 习俗 VS 法律边界   这事说白了,就是一场被“坏锁”引出来的租房扯皮,时间是 2026 年年初,具体在 1 月底,地点在郑州。   一开始其实很普通,房子门锁坏了,男房东拎着工具箱上门维修,本来就是修个东西,结果一进门直接愣住了。   租客丁女士挺着大肚子,已经八个月左右,屋里已准备好部分婴儿用品,一看就是在为迎接孩子做准备,房东当场就有点情绪,扳手都差点掉地上。   第一句话就是,你怀孕了怎么不说?丁女士也懵了,觉得这问题挺莫名其妙。   租房就是租房,怀孕是自己的事,又不是让房东负责,但房东的态度更直接。   他说我们老家有个说法,叫“借死不借生”,意思是孕妇不能在房子里生产坐月子,影响运气,所以这个房子不能再让你住了,必须搬走。   丁女士听完也没硬顶,她想着既然房东有这种忌讳,强住下去以后麻烦更多,于是就挺着大肚子开始找新房。   这一找就是一周多,结果比想得还难,四处看房一开口说是孕妇要长期住,甚至要坐月子,不少房东直接摇头拒绝。   理由也很统一,要么说不方便,要么说有讲究,最后她才勉强找到一个愿意出租的地方,连夜搬了出去。   本以为这事就算翻篇了,没想到更麻烦的还在后头,丁女士刚搬完家,就又回头去找房东,要求把押金和没住完的房租退回来。   结果房东直接拒绝,还给出一套新说法,说她怀孕没有提前告知,这属于隐瞒重要信息,违反约定,合同还没到期就搬走,这属于违约,押金要用来抵扣损失。   这一下丁女士直接气上来了,明明是你自己让搬走的,现在又倒打一耙说她违约,这逻辑完全说不通,她当场把合同翻出来仔细看了一遍。   合同是三年期的,里面写得很清楚,提前退租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但问题是,合同里根本没有任何关于“不能怀孕居住”或者“坐月子必须搬离”的条款。   也就是说,从合同角度看,这些所谓“讲究”压根没写进去,房东的核心逻辑其实就一句话。   他说,如果早知道你怀孕,我根本不会租给你,但问题是,这种“如果早知道”的想法,并不能当成法律上的理由来用。   法律层面其实很清晰,租赁关系以合同为准,合同里没写的限制条件,不能事后追加,更不能用风俗当理由单方面解除。   更关键的是,怀孕本来就是个人隐私,法律也没有要求租客必须提前告诉房东自己怀孕,更别说生育是基本权利问题,也不会对房子本身造成任何损坏。   换句话说,房东主动要求租客搬走,这属于他自己提出解除租赁关系,那后续的损失原则上也应该由他自己承担,而不是转嫁给租客。   至于押金,本来就是用来保障房子有没有被损坏、租金有没有按时交的,并不是用来赔所谓“心理不舒服”或者“风俗讲究”的,事情一传到网上,讨论一下子就炸开了。   有人说当地确实有类似说法,觉得孕妇不适合在别人房子里生产,也有人说自己租房时确实遇到过类似拒租,但更多人觉得问题不在风俗,而在操作。   你可以不租给孕妇,但前提是你在签合同前就说明规则,而不是住了一半再用理由赶人,还顺手扣钱,还有人举反例。   说自己租给过孕妇家庭,从怀孕到生孩子再到孩子两岁才搬走,房子反而维护得很好,还带来了长期稳定租客,这件事争议的核心其实就一个点。   到底是合同说了算,还是所谓的“地方讲究”说了算,现实答案很简单,合同优先。   风俗可以存在,但不能临时变规则,更不能替代合同条款,说到底,这不是“忌讳”的问题,而是边界的问题。   租房是交易,不是猜忌,更不能一边赶人,一边算账,目前丁女士已寻求媒体帮助,拟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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