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5月20日婚姻登记服务公告】广大市民朋友:“5·20

魅力丹江口 2026-05-19 10:03:47

【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5月20日婚姻登记服务公告】广大市民朋友:“5·20”因寓意美好,成为群众热衷选择的婚姻登记吉日。为切实应对当日婚姻登记业务高峰,全力保障广大新人高效、有序办理登记手续。现就2026年5月20日婚姻登记业务办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当日业务办理安排2026年5月20日,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将全员在岗、专项保障,集中办理结婚登记业务。优先办结所有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的结婚登记业务,通过优化办事流程、提速增效,为广大新人提供温馨、优质、便捷的登记服务。为有效分流业务、减少群众等候时长、避免办事拥堵,保障结婚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开展,请广大市民错峰办理婚姻登记其他类型业务。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1.办理时间:5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当日中午不休息、不间断办公,延时办结所有排队登记业务。2.办理地点:丹江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三、结婚登记办理条件(一)申请事项属于本婚姻登记中心职能范围(本登记中心不受理涉外婚姻业务);(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生日当天可以受理;(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四、结婚登记证件证明材料(一)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二)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三)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四)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红底)。

五、温馨提示请各位新人提前核对、备齐全部登记材料,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信息真实一致、材料完整规范,避免因材料缺失、信息有误耽误登记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719-5222689。因当日业务专项调整给部分市民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与支持!特此公告。                     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2026年5月18日

来源: 丹江口民政丹江口市丹江口丹江 丹江口·丹江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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