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盯着看,就骂人家“不要脸”?这个确实过分了。窃以为,在公共场合一直盯着陌生人看,确实不礼貌,但这并不违法,也不缺德;被盯着看的人若感到不自在,可以选择离开或者背对,不可开口指责。 生活经验告诉我们,单纯的目光注视,只是举止失礼、显得没教养,没有违犯任何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没法硬性制止别人不看你,觉得不适只能主动避开视线、转身离开,眼不见心不烦。 当众开口质问指责,未免小题大做甚至有惹是生非之嫌,不仅容易激化矛盾,而且可能自取其辱,把小事闹大,失了体面。因此,回避远比争执得体。 被看见恐惧症 无肋眼神 陌生人行为 暗处凝视 目光恐惧症
被人盯着看,就骂人家“不要脸”?这个确实过分了。窃以为,在公共场合一直盯着陌生人
文允
2026-05-18 14: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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