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不靠谱的男人,”河南巩义,男人和妻子婚后儿女双全,小日子过得也不差,只是最近几年关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开支有些意见不合,经常吵吵闹闹的,这次吵架后妻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准备让男人清醒清醒,然后男人见妻子回娘家清醒的事情,为了买车位,也不和妻子商量,居然把妻子的金手镯卖掉了,又怕妻子知道生气,就买了一个假的放上,本来双方长辈劝劝女人也想算了,结果知道男人这样的行为,就再也不想过了,这是一个多么不靠谱的男人啊! 这样一对夫妻,本来儿女双全的,小日子过得不好也不懒,却硬生生被男方的糊涂操作过散了。 两个人2018年结婚,孩子都上小学了,前几年夫妻俩一起打拼,家里不说大富大贵,至少吃穿不愁,小日子在街坊邻里眼里一直是挺顺当的。 也就是这两年孩子慢慢大了,教育开销蹭蹭往上涨,加上柴米油盐的杂事多,两个人渐渐开始有了摩擦。 男的觉得女方给孩子报兴趣班太浪费钱,女的觉得男方对家里开支不上心,每次吵起来都是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让谁。 前阵子又因为孩子报辅导班的事闹了一场,女方越想越委屈,干脆收拾东西回了娘家,本意是想让男方冷静冷静,也借着这个机会让他好好想想家里的事该怎么安排,要是他始终不松口改改自己的脾气,这日子也就没必要凑活过了。 谁知道女方回娘家没几天,男的那边就出了幺蛾子。 他看上了小区里一个待售的车位,手里钱不够,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女方陪嫁的金手镯上。 那手镯是女方出嫁时她妈妈特意给买的,平时舍不得戴,一直放在家里衣柜的抽屉里收着。男的趁女方不在家,翻出来直接拿到金店卖了,凑了钱把车位买了下来。 卖完之后他也知道这事瞒不住,回头女方肯定要发现,居然自作聪明找了个小作坊,照着原来手镯的样子买了个铜镀金黄铜的仿品,又放回了原来的抽屉里,打算等以后有钱了再换回来,以为能蒙混过关。 本来女方在娘家住了小半个月,两边长辈也一直在中间劝,说都是为了家里的事,没有原则性问题,差不多就回去好好过。 女方自己也想着孩子还小,只要男的以后能多上点心,这事也就翻篇了。 结果她回家收拾东西的时候,刚好想把金手镯拿出来戴,一上手就觉得分量不对,拿到金店一验才知道是假的。 追问之下男的才支支吾吾说了实话,女方当时心就凉了。 之前吵架都是因为过日子的观念不一样,可这次这事完全是人品的问题,连这么重要的东西都能偷偷卖了还造假糊弄人, 以后指不定还能做出什么更离谱的事。 女方当天就又回了娘家,这次不管谁劝都打定主意要离婚,说这么不靠谱的人,再凑活过下去后半辈子都得栽进去。 这男的纯属于揣着明白装糊涂,把小聪明都用在自己家人身上了。 两口子过日子有摩擦太正常了,有问题就坐下来聊,聊不通还有长辈帮着调和,结果他倒好,趁着老婆回娘家的空,偷偷打人家陪嫁首饰的主意。 那金手镯可不是普通日用品,是女方妈给的念想,意义本来就不一样,他说卖就卖,连个招呼都不打,完事还买个假的往回放,合着是打算能瞒一天是一天? 说穿了他就是没把老婆放在平等的位置上,觉得家里的东西他想怎么处置就怎么处置,连撒谎糊弄都觉得是小事一桩。 本来女方都打算松口回家了,结果知道这事直接凉了心,太正常了——今天能偷偷卖手镯造假,明天指不定就能背着人把房子抵押了,连最基本的尊重和坦诚都没有,日子确实没法过。 这事也给所有已婚的人提了个醒,不管感情多好,涉及到双方的贵重物品和共同财产,凡事都得有商有量,别拿“我是为了家里”当借口,先斩后奏还撒谎,本质就是不尊重另一半,再好的感情也经不起这么霍霍。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手镯属于女方受赠的共同财产,男方未经女方同意擅自处分且存在欺诈行为,女方起诉离婚时可主张男方就该部分财产进行折价补偿。 你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