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可怕了!吉林延边,一男子爱上有夫之妇,俩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不料被女子丈夫发现,丈夫和男子大吵起来,男子越想越气,喝完酒后约女子丈夫出来,他开车在小区门口等待,女子丈夫不知是计,他刚一出来,男子猛踩油门,朝女子丈夫撞去,丈夫飞了出去,重重摔在了地上,腓骨骨折,牙掉了5颗,男子车辆失控,连续把5辆车撞烂,经过检测,男子酒精含量165.24mg/100ml,属于醉驾,一审认定,男子犯故意杀人罪,男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了! 这事说的是延边的傅某,明知道邹某的妻子已经结婚,却非要往人家的婚姻里钻,这段见不得光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带着毁灭的味道 。被邹某撞破后,傅某半点没觉得自己有错,反而觉得是邹某坏了他的好事,几次争吵下来,心里的怨恨像野草一样疯长。他喝了足足一斤白酒,酒精烧得他脑子发昏,竟把所有的错都算在了邹某头上,一个歹毒的念头在他心里扎了根——他要让邹某付出代价。 傅某假意约邹某到江边“好好谈谈”,转身却把车开到了邹某家小区门口蹲守。他坐在车里,看着小区门口人来人往,心里的杀意越来越浓,连手指都在方向盘上微微发抖。邹某骑着电动车刚出小区大门,还没反应过来,傅某就猛踩油门冲了上去,那一瞬间,他眼里根本没有活生生的人,只有要摧毁一切的疯狂。 邹某被撞得像断线的风筝一样飞出去,重重砸在地上,左胫腓骨当场骨折,5颗牙齿硬生生磕掉,上牙槽骨也裂了,疼得他当场昏死过去,后来鉴定综合损伤达到轻伤一级 。傅某的车也失控了,在小区门口横冲直撞,接连撞烂了5辆停在路边的私家车,车头撞得稀烂,零件散落一地,吓得路过的居民尖叫着四散奔逃,要是当时有人走得再近点,恐怕就得闹出人命。 交警和救护车很快就到了,傅某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测出来是165.24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他当场就被控制住了 。一审法院审理时看得明明白白,傅某开车撞人时根本没踩刹车,明显是抱着杀人的心思,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再加上醉驾,数罪并罚判了他五年六个月,还要赔邹某12.5万元,罚金五千块 。 傅某一开始还嘴硬,说自己只是想“教训教训”邹某,是“酒后一时糊涂”,非要上诉,觉得判得太重。可法律哪是他想怎么说就怎么算的?二审法院查得清清楚楚,案发时傅某车速快得惊人,撞人后还撞了五辆车,这哪是教训,分明是要置人于死地 。直到二审开庭,傅某才终于慌了,知道再狡辩也没用,乖乖认罪认罚,他家里人也赶紧凑了钱,把12.5万赔偿款一分不少地给了邹某 。 法院看他是犯罪未遂,案发后还有自首情节,二审又真心悔罪、积极赔偿,最终改判四年九个月,罚金还是五千块 。这九个月的减刑,不是对他恶行的宽恕,而是法律对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可,更是对受害者损失的弥补。傅某这四年九个月的牢饭,吃得一点不冤,他毁掉的不仅是自己的人生,还有邹某的身体、两个家庭的幸福,甚至连累了五个无辜车主破财受惊。 说句实在的,婚外情这东西,本就是碰不得的高压线,傅某偏要伸手去碰,碰出了火花还不收敛,反而用极端方式发泄,这不是咎由自取是什么?感情上的事,哪怕有天大的矛盾,也不能越过法律的红线,更不能拿别人的生命当儿戏。傅某以为酒精能壮胆,能让他逃避责任,结果呢?酒醒之后,等待他的是冰冷的手铐和漫长的牢狱生涯,这份悔恨,他得用近五年的时间慢慢消化。 我们总说冲动是魔鬼,可傅某的行为,已经不是简单的冲动,而是彻头彻尾的恶。他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又用暴力试图解决问题,最终只能自食恶果。法律永远是公平的,它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更不会让感情纠纷成为违法犯罪的借口。希望傅某的案子能给所有人提个醒,守住道德底线,敬畏法律威严,别让一时的糊涂,毁掉自己的一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