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男生奸杀同学案被告人未上诉男生奸杀同学案死者家属撤回抗诉本案之所以引起广泛争议,其实不是针对法院,而是公众在表达一种强烈的不安全感:一个14岁的孩子,已经能实施如此残忍、完整的犯罪行为,却因为年龄不能适用死刑,很多人心理上难以接受。这种情绪可以理解。但法治最难的地方就在于,它不能完全跟着情绪走。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是现代刑法普遍原则,因为法律默认其人格、认知尚未完全成熟,仍有矫治可能。如果今天因为舆论愤怒突破底线,明天就可能出现“重刑化惯性”。真正的难题是,当未成年人犯罪越来越“成人化”,法治如何跟上时代趋势?过去很多少年犯罪是冲动型,现在一些案件已经出现明显的预谋、灭口、掩饰痕迹,说明部分未成年人获取暴力信息、性刺激内容过早,而家庭和学校管控却明显滞后。所以,关键不只是“判多重”,而是要把制度补齐。对极端恶性案件,可以借鉴日本“逆送制度”和德国心理危险性评估,进一步完善分级追责;对反复暴力倾向未成年人,要建立长期矫治和社会隔离机制,而不是简单几年出来继续失管。网上流行一句话:社会怕的从来不只是“一个少年犯”,而是“一个已经高度危险的人,却仍被简单归类成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