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人士的遗产 到底该由谁继承? 南京葛老汉照料侄子却因非法定继承人,眼睁睁看着15万存款被转走而警方未立案,这一事件直指独身人士遗产处理的痛点。 让街道或民政部门直接接管这类遗产,虽是 《民法典》规定的兜底机制,但绝不能变成“一刀切”地忽视实际扶养人。 法律设置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本意是充当中立“管家”,处理无人继承时的债权债务及依法分配给“扶养较多”的人,而非简单没收。 但现实中,若缺乏主动甄别和告知,这一制度很容易冷冰冰地将实际付出了生养死葬心血的亲友排除在外,让遗产径直走向“收归国有”,这显然违背了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基本公平。 独身人士的遗产由公权力部门接管合适,但前提必须是先查清是否存在“外人扶养”的情形。像葛老汉这样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人,依法完全可以请求分得适当遗产。 相关部门在接管和管理时,应主动排查并保障这类隐名权利人的诉求,而不是用“非法定继承人”当挡箭牌。否则,法律不仅没保护好善良风俗,反而可能寒了那些照顾独身亲人的人的心。 法律条文与人情冷暖的碰撞,不能寒了民众的心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