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房之犬盛夏的一天,焦县县衙接到村民报案,说桥头村村民王焕及其妻子周氏,于自家卧房中被害。赵县令得报,便立即召集人马,往桥头村赶去。 据报案人孙大和陈小所述,他们与死者王焕是同村好友。最近,有个员外在桥头村村边的一片地上建了别业,正四处寻购花木,后来听说王焕家的后院有三株金桂,便于昨日前去查看。看后,员外十分满意,与王焕谈妥了价格,还嘱咐他于两日内将金桂移到员外的别业中去。 于是,王焕便叫孙大、陈小来家中帮忙。三人于昨日下午一鼓作气,挖了其中一株金桂,运送到员外的别业中。今日辰时,孙大和陈小又来到王焕家中帮忙,却透过窗户发现王焕夫妇一个倒在床上,一个倒在地上,浑身是血,一命呜呼。于是,他俩匆匆赶往县衙报案。 很快,赵县令率众来到王焕家中,见卧房门是从里面闩着的,便派人翻窗进入,将房门打开,这才进了屋。屋内一片狼藉,满地鲜血,惨烈至极。显然,夫妇二人临死前,曾与凶手展开过一番搏斗。而仵作验尸发现,夫妇二人是被人用刀捅伤致死的,死亡时间大约在凌晨寅时。 此外,现场还发现了一具黄狗的尸体,据孙大、陈小辨认,此狗正是王焕家所养,平时是睡在前院的,估计听到凶手行凶的声音,便跑进来帮主人,结果也被杀了。 赵县令来到前院,果然见院中有个狗棚,棚前放着一只大瓷碗,碗边有不少饭粒和碎骨,可见这狗平时的确是养在前院、睡在狗棚中的。 赵县令回到卧房后,又在床边发现了一个蒲团,上面沾着不少狗毛,这样看来,那狗显然又在卧房中睡过。然而,卧房门是从里闩着的,那狗当时若是睡在前院狗棚中,那么凶手行凶时,狗是进不了卧房的,可见这狗在凶案发生之时,就是睡在卧房里的。可王焕为什么要把狗带到卧房,与主人同睡一屋呢? 赵县令盯着黄狗的尸体,闻着炎夏时节狗身上散发出来的腥臭气味,总觉得王焕此举定是别有用意。他沉思片刻,冲众衙役道:“搜寻屋内各处,看看有无钱财丢失。” 经衙役们仔细搜查,屋内有些银两藏得并不算隐蔽,却并未丢失,可见凶手入室的目的,并不是劫财。于是,赵县令初步认为,这是一起仇杀事件,且死者生前已有预感,凶手会前来行凶,因此才将黄狗带入屋中同睡。 赵县令转头问孙大和陈小:“你们是王焕的好友,你们可知王焕生前跟谁吵过架、结过仇吗?” 孙大想了想说:“昨日,王焕刚与本村的王大力打过一架,王大力输了,骂骂咧咧地回去了。”说着,他便一五一十地向赵县令交代起来。原来,员外建成别业之后,一开始看中了王大力家的几株牡丹,却因价格问题而争执不下。王焕的妻子周氏得知后,就怂恿员外去她家看看,说她家有三株金桂,长得并不比这几株牡丹差。 员外被周氏说动了心,便来到王焕家,并一眼看中了他家的金桂,谈妥了价格。这时,王大力气急败坏地闯了进来,还动起了手,却不是王焕的对手,只得愤愤地回去了。 没过多久,王大力带着他的两个兄弟,又来到王焕家中闹事。但此时,王焕已叫来了孙大与陈小一起掘树,见了王大力他们,都提着锄头上去打架。王大力再次败下阵来,临走前还威胁王焕,说他挡人财路,不得好死。 “当时,我们几个听过也就算了,觉得王大力这小子只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真敢下手啊!”孙大心有余悸地说。赵县令问:“王大力是做什么的?家在何处?” 孙大道:“养鱼的,住在村南,那里有个鱼塘就是他家的。” 赵县令点点头,命两名衙役看守现场,自己则带着其他人,让孙大带路去王大力家。 然而,当众人来到王大力家中时,王大力却正哼哼唧唧地躺在床上,接受一名郎中的治疗。一问才知,昨夜王大力巡视鱼塘时,刚好发现有人在鱼塘偷鱼,便上去抓贼,不料没看清路,跌下一个陡坡,把腿摔折了,只好连夜去敲郎中家的门。而眼下,郎中正是前来复诊的。 赵县令问郎中:“王大力来你家治伤,究竟是什么时辰,你可还记得?” 郎中道:“是昨夜子时,小的也是刚刚睡下,记得很清楚。” 郎中的话不禁让赵县令陷入了沉思。因为据仵作所验,王焕夫妇被害时间大约是凌晨寅时,而王大力在子时就已受伤,不能行动了,又如何能入室行凶呢? 捕头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还觉得凶手不像是单人作案,因为仅凭一人,要杀死身强力壮的王焕夫妇与一条大狗,似乎不太可能,因此他更倾向于凶手是两人以上,联合作案。 赵县令觉得捕头言之有理,便决定重回现场,进行勘验,找出两人以上行凶的证据来。然而凶手相当狡猾,显然已处理过了现场,地板上的血脚印都被擦洗掉了,王焕夫妇与大狗身上的刀伤尽管是一样的形状,但看不出这些伤口是来自同一把刀,还是来自两把同一款式的刀。 正犹豫间,赵县令突然发现王焕家有些异常-他家的房屋颇为气派,部分老家具也颇为讲究,但王焕夫妇二人所穿的衣服、鞋子,却与普通百姓一样,十分朴素,一些新买的生活用品都是便宜货,桌上所剩的也不过是粗茶淡饭。 赵县令明白了,王焕家应当是家道中落,他祖上似乎富过。抱着这样的疑问,他又找来孙大、陈小打听,这才知道王焕的曾祖父,也就是王太公,曾是当地首富,王焕所住的是王太公发迹之后修缮的祖屋。不过,王太公真正的产业全在城中,只是因其违法经营,被朝廷悉数抄没,从此家道中落。王焕的祖父便带着全家,退守老家务农,到了王焕这一代,早已与平民无异。明白了这些,赵县令似乎想到了什么,急匆匆跑到后院,看着那两株桂树,以及那个新挖不久的树坑,向孙大打听:“这三株金桂是何人所植?” 孙大回答说,正是王太公所植。赵县令又问王焕的曾祖父、祖父是怎么去世的,孙大道:“王太公是死在狱中的,王焕祖父是壮年时,从马背上跌落而死的。” 赵县令点点头,似有所悟,便令衙役从王家找出几把锄头,将其中一株金桂掘了起来,而这一掘,竟从树底下掘出一瓮银子来。此时再看孙大、陈小二人,均脸色大变,现出惊恐之状。赵县令当机立断,令衙役上前绑了二人,并对众人说道:“看来王太公在落魄之前,将部分银子藏在了老家的树下,以免抄没。这个秘密,王焕的祖父一定知道,只不过他是坠马而死,属于暴毙,来不及将秘密告知王焕的父亲,导致树下之银不被王焕所知。直到王焕为了卖树,将金桂掘起,树下之银才重见天日。可惜的是,当时一起看见银子的,除了王焕,还有孙大、陈小二人。这就是王焕要将院中的黄狗带到卧房同睡的原因,与其说是为了保护人,不如说是为了保护银子。只不过,那些银子最终还是落到了孙、陈二人手中。” 说罢,赵县令派衙役前往孙、陈二人家中搜查,果然搜得白银五百两。至此,孙、陈二人终于将翻窗入室杀害王焕夫妇、抢夺王家银子的罪行认了下来。据二人交代,他们本想将剩下的两株金桂也挖起来,看看下面有没有银子,但又觉得此举动静太大,容易暴露,最终也就作罢了。
卧房之犬盛夏的一天,焦县县衙接到村民报案,说桥头村村民王焕及其妻子周氏,于自家卧
灵犀锁所深楼
2026-05-10 00: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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