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性同意,结婚≠性同意,已成为近几天网络使用率创高的短句。 这种观点请不要过

梅花飞向空宇 2026-05-09 05:26:36

订婚≠性同意,结婚≠性同意,已成为近几天网络使用率创高的短句。 这种观点请不要过度放大。 订婚不等于性同意,这话有一定认可度,毕竟是中华民族传统几千年在民间形成的一种传统习俗,婚前男女授受不亲。 有一种事实不可否认,现在男女一旦订婚,亲切拥抱,牵手月下花前比一日三餐都频繁,九成发生性关系,形成事实夫妻,使双方情浓意深,感情基础厚实。 大同订婚案中的女方只是一种个例,是守规守矩的女孩子。 同时也有一个现实问题摆在面前:订婚,收了彩礼,男方付彩礼,房产加名,今后的男女双方向什么方向发展呢?事实上就是去拿证书的区别。 结婚≠性同意,这就离谱,法律强行介入,大量家庭会翻天,与大众愿望相悖。 性同意这话题,蝴蝶效应太扩大化,向石子陆续投入水面,涟漪一圈一圈扩展,搅和的青年一代惶惶不安,这不是好事,是会动摇婚姻家庭稳定的。 我们注意力不应该放在性同意这个话题上,而是转移到如何坚守《婚姻法》落实男女平等上。 在两性关系中,男士主动是天牲,女士也要体谅夫君的感情需要,几千年的人类社会都是这么走过来的。 法律法规在性关系上过多纠缠会伤及人的精神。 试问,大同订婚强奸案中男女双方哪个赢了?一个没有,女方成了刺猬女,男方成了强奸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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