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马近一年半之后,原重庆市常委、政法委书记陆克华迎来了一审判决,判决中显示,他的贪腐长度高达27年。今年62岁的陆克华,是80年代初期的高考生,毕业之后进入国家部委工作,本来有着大好前途,也确实他迎来了大好仕途。但是从1997年开始,其33岁在其担任了原建设部房地产司管理处处长之后,贪腐之剑蠢蠢欲动,手就开始伸出去了。 现在查明,从1997年开始到落马的2024年,他担任过原建设部副部长,重庆市副市长政法委书记等等重要职位,但是利用职务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开始大搞贪腐,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1.89亿余元。 法院判决主要是在其受贿罪方面,但是在之前的落马通报中,他还有这个各项违规违法行为。包括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作为高级干部还痴迷于赌博,接受各种宴请,向组织汇报情况隐瞒很多问题,与商人和老板沆瀣一气,权钱交易。可以说,他真的没干啥好事情,这一次被总清算,真的是应该! 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能加上不得减刑和假释的附加条件就更好了。反腐持续在深入,我们为反腐取得的每一个成果欢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