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卢奶奶因为孙子被抢,被儿女怀疑,村民猜忌,都认为是她联合嫌疑犯把孩子拐走的。18年来,卢奶奶一直内疚、委屈,称很冤枉,却依旧没人信她,直到2024年8月,案件真相大白,结果让人唏嘘不已。 据悉,2006年4月25日傍晚,卢奶奶为了方便,把洗澡换下来的衣服和鞋子,拿到了院子门口清洗,看着在院内玩耍的孙子,内心十分满足,一整天忙下来,晚饭吃了,澡也洗了,今天可以睡个早觉了。 可由远渐近的摩托声在卢奶奶家门口戛然而止,难道有亲戚来访?卢奶奶心里还疑惑着。 抬眼一看,是两位不认识的男子,他们从车上下来,二话不说,一人直奔卢奶奶,把她推倒在地,用盆扣住她的头,另一个人冲进院子把孙子抱走。 她还没搞明白到底是啥情况,只见孙子被抱上车,男子一油门车子飞驰离去。 这可把卢奶奶急慌了,来不及穿鞋,撒腿就追,顾不上膈脚的石子,一门心思只想追上摩托车,把孙子抢回来。 可摩托车的速度太快,一眨眼功夫就不见影子。脚破了,渗着血,她感觉不到痛,孙子没了,天塌了。 可咋办,孙子就这样莫名其妙的被带走,如何向儿子交代,自己真的太没用了,在家都能把孩子弄丢。 儿子儿媳在外打工,特意将1岁多的孙子留在自己身边,现在这事一出,自己要成了罪人。 卢奶奶焦急又自责,赶紧和儿子张某联系,将孙子抱走的前前后后说个明白。 张某和妻子连夜赶回家,找遍全村,到处托人帮忙查找,始终不见孩子的踪影和消息。 随后民警介入,沿途排查,走访目击村民,孩子的消息查无踪迹,自此,全家人踏上了漫长寻娃的路程。 张某除了奔波在寻亲路上,更多的是怀疑母亲参与了此事,因为她和嫌疑人结婚。 原来,张某父亲去世后,母亲和邻村男子交往,但是家人都不同意,从此与家人关系出现裂缝。 卢奶奶的子女四姐弟对她疏远,不理她,村民也有了猜疑,孩子失踪与她关系最大。 甚至,张某还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篇《母亲帮我带娃不到1年,娃就在家中蹊跷被抢,她还和嫌疑人结婚了》网文,公开对母亲的怀疑。 卢奶奶对此百般解释,还是不能消除孩子们对自己的误会,长此以往,她生活在自责和被冤枉的煎熬中,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 18年的时间,家人不放弃寻找孩子,民警持续追查未放弃侦破,卢奶奶心里也很内疚、委屈,说自己 “很冤枉”,这事她真没干。 这样的误会和委屈,直到2024年8月逐一解除。孩子在湖南娄底找到,很快和家人团聚, 卢奶奶18年来的冤屈也得以清洗。 张某对母亲的猜忌彻底消散,自己不再是罪人,卢奶奶卸下心理枷锁后,痛哭不已,孙子找回,自己再也不用焦虑不安了。 然而,最后结果却不尽人意。2026年4月29日一审开庭,涉案人拒不认罪、不悔过,辩称被买家冤枉。 而张某因经济困难未请律师,只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0万元,当日未宣判结果。 据《刑法》第240条,抢夺儿童的两名主犯,涉有拐卖儿童罪,他们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劫持、抢夺婴幼儿,跨市转移、藏匿18年,他们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而买家涉嫌《刑法》第241条第1款的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拒不认罪、阻碍解救,依法从重处罚。 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刑事诉讼法》第101条(附带民诉)。 涉案人要赔偿张某家18年寻亲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公告费等);卢奶奶与家人的医疗费、心理疏导费;其他因被拐产生的合理开支。 而具体有没有达到张某索赔100万元,还待据实核定合理损失,当然,超额部分将不予支持。 而在整个事件中,卢奶奶理应得到权益修复,公开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家人、村民道歉,修复亲情与邻里关系;必要时提供心理干预,疏导长期委屈与创伤。 实际上,有些关系有了裂缝后,就会很难恢复如初,心里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即便张某对母亲释怀了,可母亲对于儿女们无证据猜忌的伤害,真的能轻易抚平吗? 对此,你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