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方叫停 Manus并购案?此次官方裁定对谁的影响最大?
有一些人习惯在这类问题下罔顾事实、胡说八道,我这里只强调几点事实:
第一,manus在出售前,确实享受了中国政府的大量扶持和补贴政策。
manus运营主体是北京蝴蝶效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机构,武汉、北京双办公。创业之初,手握不到百万元启动资金,享受了武汉当地提供的最长三年免租办公空间、最高500万元的信用担保贷款及50%的财政贴息补贴。同时,manus还利用了中国地方的算力数据资源,本地高校实验室定向提供算力支持与算法调优服务;区域内安防系统升级、政务数据治理等真实场景,源源不断为Manus输送落地反馈与迭代动能。
我想问问那些依靠鬼扯为manus辩护的人,敢不敢承认上述事实?
如果你作为地方主官,花力气用钱、用数据、用算力扶持起一家创业企业,这家创业企业长大了有点前途了立马玩金蝉脱壳地把资产、人员、设备全转移到国外去,难道不应该感到愤怒吗?
现在还有人玩文字游戏,声称manus的模型内核是claude,没有用国内大模型,所以和中国没有关系。这是什么狗屁乐色逻辑?他用外国模型就和中国没关系?那他的人员、资产设备、核心数据是哪里来的?难道他在创业孵化阶段没有接受过中国政府的资助、补贴和扶持?没有用过中国数据进行各种训练、调试调优?他的知识产权难道不是源自中国?无论他用的是不是外国模型,都不能改变他的人员、资产等企业规模之所以能扩大成长均离不开中国扶持、补贴这个事实。
第二,manus的金蝉脱壳手段堪称处心积虑地背离中国
我这里不说背叛中国,说“背离”中国都是轻了。根据媒体报道,manus自2024年起,其创始人肖弘开始系统性执行其“结构重置”方案,将源自中国的知识产权、沉淀资本与核心数据,通过多重嵌套路径,向境外实施隐蔽转移。
以下引自有关媒体报道:
第一阶段,实施核心技术资产剥离。
肖弘先行在新加坡注册一家名称与Manus高度近似的离岸实体,注册地址为虚拟办公区,无物理场地、无雇员记录。随后以“拓展亚太业务”为合规理由,将国内主体的核心算法团队、全部发明专利权属、训练数据集原始备份,分批次变更登记至该离岸公司名下。
整个过程采用“分段穿透”策略。某日完成一项图像增强专利的PCT国际申请主体变更;次日签署核心工程师劳动关系转移协议;再过数日,将PB级行业数据镜像同步至位于新加坡的加密存储节点。
原注册地的Manus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逐步蜕变为仅有行政岗留守、仅维持基础工商年报的法律空壳。对外仍持续发布季度运营简报,宣称“主营业务稳健增长”,以此维系客户信任与监管盲区。
第二阶段,完成债务责任切割。
肖弘通过设立多层有限合伙架构,操控境内公司与离岸实体之间开展非公允关联交易:将高毛利订单收益、核心软著授权收入、政府专项补贴回款,悉数导入新加坡主体;同时将尚未回款的应收账款、未决诉讼风险、设备融资租赁负债等,全部滞留在境内法律主体之中。
待下游合作方察觉履约异常时,武汉Manus账面已严重资不抵债,丧失基本偿付能力。
数十家为其提供硬件代工、算法标注、本地化部署服务的中小供应商,因这笔系统性坏账,陷入现金流断裂危机,部分企业被迫启动破产重整程序。
第三阶段,对接国际买家,变现技术主权。
2025年第四季度,肖弘与Meta达成封闭式股权收购意向,约定以20亿美元对价,收购新加坡注册的Manus Global Pte. Ltd.全部股权——该公司除持有原武汉主体剥离出的全部AI资产外,无任何其他经营实质。
Meta愿意支付溢价的根本动因,并非认可该离岸公司的商业价值,而是垂涎其在中国市场多年积累的行业级AI模型、千万级脱敏训练样本,以及覆盖30余个城市的实时感知网络接口权限。
须知,这些技术资产中,相当比例已应用于省级应急指挥平台、国家级能源调度中枢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具备明确的国家安全属性。
综上可以看出,无论是谁都无法否认的核心事实是:manus的创始人和管理层在接受了中国政府的大量资助、扶持、补贴后,将在中国形成或培养的核心算法团队、全部发明专利权属、训练数据集原始备份、收入来源与商业合同,全数通过设立境外实体金蝉脱壳、协议变更的方式转移至境外,将国内特别是武汉的运营实体变为一个资不抵债的空壳,坑了政府,也坑了供应商,这根本不是一次正常的商业行为,而是一次处心积虑地吃饭砸锅、背离祖国。那些为manus辩护的人故意忽略或避免提及这一点,是因为他们也心知肚明这种做法极为恶劣。
第三,国家审查天经地义,美国同样不允许该类企业出售给中国
那些不顾事实为manus辩护的人,喜欢去扯什么全球化什么企业自主,但是这些人同样也不敢提的一点是,美国对人工智能相关企业或知识产权、敏感数据的国家安全审查同样非常严苛,美国不仅不能允许该类型企业出售给中国,甚至连中国IP使用用美国大模型也要禁止!
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多年来对半导体、人工智能、量子计算、金融支付等敏感领域的外资并购实施非常严格的审查,压根就不允许中国企业觊觎、并购上述敏感领域的美国企业,例如CFIUS叫停蚂蚁集团收购MoneyGram的理由就是危害国家安全(涉及金融支付数据)。其他被美国政府否决的并购例子多不胜数,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更搞笑的是,美国政府比中国政府似乎更政治敏感,连那些与国家安全无关的企业并购也要否决,例如2018年大北农全资孙公司昌农有限公司因未能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审查,终止收购美国Waldo Farms, Inc. 100%的股权。美国连配种的种猪公司收购也不允许!这个就是美国严苛审查的现实,所以哪个家伙说美国对跨国并购的批准很宽松,那绝对是胡说八道,实际恰恰相反。
从实践层面看,美国的审查力度甚至更为广泛和严苛:它不仅审查外资对美国AI企业的收购(CFIUS),还反向限制美资对中国AI企业的投资(Reverse CFIUS);不仅限制中国获取美国AI技术和模型,还限制禁止中国AI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甚至连使用VPN调用OpenAI API的行为,都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风险。
所以,那些胡扯什么中国对跨国企业并购审查严苛的说法,无一例外都是胡说八道。
第四,企业以全球化、跨国化为理由危害国家利益的倾向中美都有
有一些企业试图淡化自己的母国色彩,以我是全球化企业、跨国企业为由,采取一些危害本国利益的举措,这种倾向中美都有。典型的如英伟达,就很喜欢拿中国的国产替代为理由,试图突破美国政府管制,大举向中国出售先进算力芯片。中国这边呢,典型的如manus,拿了本国的大量扶持和补贴,直接翻脸不认人,搞金蝉脱壳、转移资产数据和知识产权,甚至更早的,其实某为在川普上台前也有这种倾向,某人在川普发起关税战科技战前,多次采访就很喜欢否认自己是一家中国企业,老爱喜欢声称自己是全球化企业、跨国企业,以为这样美国就会放过他,后面被毒打后学乖了就不这么说了。
说到底,所谓的企业家没有祖国,这个冠冕堂皇的教条纯粹是一句废话垃圾话。谁敢说企业家真的没有祖国?从美国自己的实践来看,他们压根自己都不信不认这句话,你说你是全球化企业?有没有用美国的知识产权?有没有用美国的金融渠道?有没有拿美国政府和纳税人的补贴、扶持?有,那你就得符合美国国家安全利益,配合围堵中国,即使有损于企业利益(不能向中国出售最先进的芯片等产品),你也得受着。
因此中国必须学习美国,不要听信那些所谓全球化企业和企业家可以没有祖国这种屁话,对于那些拿了本国的扶持和补贴又试图向敌国转移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的做法,必须视为通敌一律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