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不活了,马未都知道自己当了大集上小贩的代言人吗?关键是马未都告也不是,不告也不是。 早前,马未都前往烟台朱桥大集探访,无意中遇到了卖笤帚的摊位,一番询问和普及知识之后,购买了一些,随后便继续接下来的行程,只是没想到,这个卖笤帚的大姐居然将两人的照片做成了广告。 有网友分享画面,在摊位面前,赫然有着一个KT板上面写着:马未都莅临本店题词,扫尽人间不平事,让你心中万里晴。 实际上,这首所谓的词并不是为这个摊位提的。所以说这位摊位使用的东西,不管是词还是照片都属于侵权,但马未都告也不是,不告也不是。 首先,这个摊位很小,一个集市下来也赚不了多钱,虽说是商业行为,但产生的收益并不是很多,如果马未都告,不仅不会对其产生好的影响,反而会被说小气。 如果不告,万一再有这样的行为又该如何呢? 所以说,马未都应该会有些头疼,但个人感觉无所谓,对于小贩来说,他的不告也许是一种善良,但要警惕后续,如果真的做大了,后续必须制止,亦或者签一下合同,这样做既能保护自己,也能保护这位小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