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女士有购货发票,票据上记载的金条编码与所购金条上刻印的实际编码一致。15年来,骆女士当宝贝一样收藏着这两根“金条”。没想到,这宝贝却是假货。这事搁在任何人身上都受不了,第一反应就是必须要商场有个说法并给予赔偿。 本站相信骆女士的遭遇是真实可信的,但愿她接下来的维权之路能顺顺当当。她呼吁有同样遭遇的人站出来,一起抱团维权。但她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个案,15年前的那个黄金柜台在品牌商场里明目张胆地成批地卖假金条的可能性不大。如果那样的话,应该早就出事了。个人怀疑是柜台有内鬼,仿制了一两根“金条”,然后偷梁换柱,以假乱真,用仿造的金条偷换了真金条。而骆女士不走运,正好买了这两根假金条。 此案应追根溯源,15年前的那个柜台是谁经营的?那时的店老板,是直接责任人,必须让他出来说说话。另外,商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而先行赔偿呢? 案子如何了结,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各位,您如何看待此案?欢迎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