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与三个朋友合伙建了一座烘干塔,谁料,其中一个合伙人欠债,法院却把四

林荫道跑步的锻炼者 2026-05-02 12:11:05

黑龙江,一男子与三个朋友合伙建了一座烘干塔,谁料,其中一个合伙人欠债,法院却把四个人的烘干塔给拍卖了。男子说,当年只收到一条短信,让去现场“做价格鉴定”,他以为是估一下欠债那人的份额,就签了字。事后,法院承认“工作失误”,但涉事法官只落了个“批评教育”。男子申请国家赔偿,从基层法院一路告到省高院,三级法院接连驳回,理由全是他签过字。八年过去转机突现,省检察院突然出手,一纸意见书直指法院“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案子,似乎要翻过来了,结果会改吗? 男子叫张波,2013年他和另外三个朋友凑了八百多万,在某粮库院子里建起了烘干塔和仓储库。2016年法院判决下来,确认这资产是四个人按份共有。 2018年合伙人刘某个人在外面欠了钱,孙吴县法院来执行,没仔细查这烘干塔到底是谁的,就把整个资产的十年使用权给拍卖了,卖了287万多。钱拿去还了刘某一个人的债。 张波当时接到法院短信,让他去现场做个“价格鉴定”。他以为就是评估一下刘某那份值多少钱,没多想就签了字。哪知道,这一签,成了后来法院驳回他赔偿申请的最大理由。 法院后来承认了,是办案法官工作失误,没查清权属。已经对他进行了内部批评教育。张波他们投进去的真金白银,还有每年该有的收益,就这么没了。 张波咽不下这口气,2023年5月他向孙吴县法院申请国家赔偿。算下来,他那38.107%的份额,资产损失加收益损失,大概七百多万。县法院驳回了。他不服,上诉到黑河中院,又被驳回。再上诉到黑龙江省高院,还是驳回。 三级法院口径一致,都说他当年签了字,等于认可了拍卖行为,现在再来要赔偿,没道理。一个“批评教育”换三个人二十年的积蓄,这代价太不对等。 八年维权路,张波的身体也拖垮了,还患上了慢性肾衰竭。材料越攒越厚,希望却越来越渺茫。直到2025年3月,事情才有了转机。他向黑龙江省检察院申诉,检察院立案了。 2026年2月24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出了一份《重新审查意见书》。意见书说之前法院驳回赔偿的决定,事实没查清,法律也用错了。检察院认为,让张波自己去向法院说明资产是共有的,这不公平,法院自己就有责任查清楚。 截至2026年4月底,黑龙江省高院还没对这个重新审查的意见立案。张波还在等。 一句“工作失误”,几个字的背后是一个家庭半辈子的心血,八年的奔波。程序上走错一步,对普通人来说可能就是灭顶之灾。希望案件能早日得到公正处理,给当事人一个交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消息来源:大河报4月30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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