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疯子,是被逼到没地方说话的人。 1928年4月19号,她跳海前在船上又笑又哭,手里攥着淡粉手帕,上面有她写的字。 遗书里说“来世或可做一纯洁女子”,不是认错,是说这辈子根本没机会活成自己。 她出生在台山荻海一个典当商家里,小时候读女校,学英文,也回家听“女子无才便是德”。 1918年被当成可疑女人抓进广州习艺所,一年出来,剪短发、涂红唇,不是变坏了,是信不过那套规矩了。 后来去广州上海混,写《摩登情书》,被叫“交际花”“欲女”,其实没几个真能帮她的。 林汉初那事,不是被骗钱,是人家夫人直接开口要两万才肯让她进门——她连当“儿媳”都要先被标价。 青山寺不收她,旧金山见谭祖香,他说“人生难回头”,转身就走。 法律不管她,教会不救她,报纸只写她身体,没人写她怎么一次次想站直。 她留下的东西不多:手帕、遗书、一本被禁的书。 全是真的,没加戏,也没删掉难看的部分。 跳海那天,风不大,水很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