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执行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双软认定)官方条件: 一、基本主体条件,必须全部满足。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不含港澳台);2、主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或技术服务,不是以代理或集成为主;3、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有固定场所和开发设备。二、人员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职工 ≥ 总人数40%;2、研发人员 ≥ 总人数25%(直接从事软件设计/编程/测试);3、有劳动合同、社保,人员稳定。三、研发投入条件1、年研发费用 ≥ 当年营收6%(营收<5000万);营收≥5000万:≥4%;2、境内研发费用 ≥ 总研发费用60%;3、有研发台账/辅助账,能审计。四、收入结构条件1、软件收入 ≥ 当年总收入50%;嵌入式软件:≥45%;2、自主开发软件收入 ≥ 总收入40%(不能全靠代理)。五、知识产权与产品1、至少1项本企业软件著作权;2、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必须先办产品登记,再办企业认定;3、产品符合国标、无侵权、无重大质量事故。六、质量与合规1、有软件工程质量体系(ISO9001或等效制度);2、无重大违法、无知识产权侵权、无安全事故;3、财务独立核算、软件收入单独记账。
七、享受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获利年度起,第1–2年免征,第3–5年减半征收(12.5%);2、查账征收;3、增值税(软件产品)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软件,税负超3%部分即征即退 。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职工培训费全额税前扣除等。
八、罚则
根据2007年“双软认定”的法规,被查出弄虚作假、骗取软件企业税收优惠,后果分三层:补税+滞纳金+罚款+刑事责任+黑名单,无限期追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