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揪出骗消费者的害群之马,市场监管总局出重拳:半年里专项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 平台别当 “甩手掌柜”。2026 年 4 月 29 日上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从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络食品、保健食品销售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这记监管重拳直指当前网络食品市场最突出的痛点问题,明确提出要把那些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彻底揪出来,把背后的黑灰产业链条连根斩断。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直言,近期像 “优思益” 等一些翻车的 “网红产品”,就是披着 “高大上” 的外衣,用精心包装的营销话术和虚假宣传大肆 “收割” 消费者,让老百姓 “舌尖上的期待” 变成了 “舌尖上的上当”。 很多消费者花了高价买回家的所谓 “神奇食品”,其实根本没有宣传的那些功效,有的甚至还存在安全隐患。 行动重点整治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第一类是虚假宣传行为,这也是最常见的问题。 比如普通食品却通过各种方式明示或者暗示自己具有治病、保健、防病的功能,把普通的糖果说成能 “降血糖”,把普通的饮料说成能 “抗癌”;还有保健食品夸大功效,甚至直接暗示自己可以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这些行为故意混淆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界限,对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造成了极大的误导。 第二类是违法广告行为。 一些商家为了增加可信度,会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还会利用所谓的 “专家”“学者”“医生” 穿着白大褂站台背书,或者通过虚假的用户评价、成功案例来欺骗消费者。 特别是在直播带货中,“剧本式”“演戏式” 的虚假营销层出不穷,主播们声泪俱下地讲述产品功效,实际上都是提前写好的剧本。 第三类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 长期以来,一些电商平台和直播平台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把关不严,对平台上的虚假宣传行为视而不见、放任不管,甚至有的平台还为了流量和利润纵容造假、配合忽悠。 这次专项整治明确要求平台不能再当 “甩手掌柜”,必须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在执法力度上,这次行动将坚持 “最严监管” 原则。 对主观故意实施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顶格处罚;对多次违法、屡教不改的经营者,依法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不仅要处以个人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实施从业禁止,让他们再也不能从事食品行业。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整治明确提出要坚持 “一案多查”。 对于明星带货、网络主播、运营团队等参与虚假宣传的,将依法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直播间不是 “法外之地”,“短期合作” 也不是 “免责金牌”,只要是在直播间说过的话、带过的货,都必须对消费者负责。 平台责任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所有网络交易平台都必须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建立健全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对平台内出现的虚假宣传行为,平台要及时采取下架商品、暂停服务、封禁账号等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如果平台管理缺位、整改不力,甚至放纵虚假宣传、对乱象 “捂盖子”,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特殊食品司司长刘松涛在发布会上还专门为保健食品违法行为划出了 “三条高压线”。 一是严打 “碰瓷疗效” 式虚假宣传,坚决查处故意混淆保健食品与药品界限,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治病、防癌、替代药物等功效的行为; 二是严打 “花样忽悠” 式营销乱象,严厉查处利用免费体检、旅游、会议讲座等形式欺诈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是严打 “甩手掌柜” 式平台责任缺失,压紧压实平台的资质审核和日常管理责任。 刘松涛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准包装上的 “蓝帽子” 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上的保健功能和适用人群,不要轻信任何声称能治病的保健食品广告。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到 2026 年 10 月底。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坚持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尺度,做到 “线上盯着查、线下追着打、全链条一锅端”,不让任何一个违法者心存侥幸,不让任何一条违法链条漏网。 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没有终点。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出重拳整治网络食品虚假宣传,既是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推动网络食品市场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相信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能够有效净化网络食品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真正守护好老百姓 “舌尖上的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