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万拆迁款到账,欠债400万却不还!四川一女子买10套公寓2辆豪车,结局太解

圆月很安逸 2026-04-29 19:19:54

800万拆迁款到账,欠债400万却不还!四川一女子买10套公寓2辆豪车,结局太解气 4月29日,四川日报一则报道引发全网热议:德阳女子陈某某手握800万拆迁款,身负400万债务却拒不偿还,反而大肆挥霍购房买车,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为自己的贪婪和侥幸付出了沉重代价 。这起案例也给所有企图逃避债务的“老赖”,敲响了法律警钟。 生意欠债400万,耍赖拒还成“老赖” 陈某某在德阳经营一家牧业合作社,早年因经营周转困难,向黄某借款400余万元,并立下借据承诺按期还款。可到了约定还款日,黄某上门讨债,陈某某却一改往日态度,百般推诿。 起初,她以“合作社效益差”为由拖延,后来干脆拒接电话、闭门不见,甚至放话:“我没钱,爱告就告!”无奈之下,黄某手持借据将陈某某及其合作社诉至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某需限期偿还400余万元借款及利息。但陈某某对生效判决视若无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2023年,黄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陈某某发出财产报告令,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可她依旧刻意隐瞒财产,反复声称“没钱可还” 。 执行干警排查其名下账户、房产、车辆后,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只能暂时“终本”(终结本次执行)。陈某某暗自窃喜,以为这笔债能彻底赖掉。 天降800万拆迁款,不还债反倒大肆挥霍 2024年6月至9月,转机突然出现——陈某某实际控制的牧业合作社迎来拆迁,8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陆续到账。这笔钱足以还清全部债务,剩余资金还能让她改善生活、重振产业,可陈某某却动了歪心思。 她没有向法院申报这笔巨款,反而操控合作社账户,将800余万元全部转移至自己和儿子王某某的私人账户,妄图通过资金转移逃避债务 。 有钱后的陈某某彻底“放飞自我”,和儿子直奔成都,一口气买下10套公寓,购置2辆奔驰豪车,日常出行排场十足,完全不像身负巨债之人,公然违反限高令,过着奢靡生活 。 法网恢恢终被查,判刑还债悔已晚 陈某某以为转移财产就能高枕无忧,却低估了执行干警的追查力度。即便案件终本,干警始终未放弃追踪,很快查实其隐瞒拆迁款、转移财产、违规高消费的全部事实,证据确凿 。 法院迅速采取强制措施: - 扣留、提取合作社剩余拆迁款143万余元; - 查封陈某某儿子名下5套公寓、2辆奔驰车; - 对陈某某处以12日司法拘留,对其合作社罚款10万元; - 将其涉嫌刑事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 此时的陈某某才慌了神,主动配合法院工作,退回5套公寓,拿回90余万元购房款用于还债。法院将143万拆迁款与90余万元购房款一并交付黄某,偿还部分欠款 。 但民事赔偿不能抵消刑事犯罪。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有能力履行债务却故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 更让她后悔的是:即便服刑,法院也会持续追缴其名下及关联账户财产,直至还清400万元本息为止,躲债终究是白日做梦。 普法警示:“拒执罪”不是说说而已 这起案例清晰诠释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提醒所有被执行人: 1. 隐瞒财产、转移资金、违反限高令高消费,均可能构成拒执罪; 2. 拆迁款、工程款、分红等大额收入,必须如实向法院申报; 3. 妄图通过“躲、藏、转”逃避债务,终将面临法律制裁+终身追债的双重后果 。 诚信是立身之本,法律不容侥幸。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妄图耍小聪明逃避责任,最终只会钱债未清,又添刑责,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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