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必须规范佩戴符合国标且通过3C认证的头盔,否则将面临警告或10–50元罚款。
同时,滑板车、平衡车等器械被明确禁止上路,仅允许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合规自行车及人力三轮车通行。
值得注意的是,法律风险远不止罚款。北京市律协交通法律专委会副主任魏镇胜指出:即使事故责任在对方,若因未戴头盔导致头部伤情加重(如轻伤变重伤、残疾或死亡),法院可能认定该“扩大的损害”系骑乘人自身违法所致,相关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将由其自行承担,事故责任方无需赔付。
此举旨在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头盔从“倡导”走向“强制”,切实降低交通事故致死致残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