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枪”闹出的官司。 王威龙本来是个中学历史老师。他私下里从网上找到渠道,帮人代购那种仿真玩具枪,主要是6毫米BB弹或者水弹枪。从2021年8月开始,他经手卖了大概70把,总价一万块左右,他自己赚了大概五千块钱。按他的说法,可能就是觉得这是个赚点外快的小生意,卖的都是“玩具”。 但问题出在鉴定上。从他手里卖出去的仿真枪里,有8支被鉴定出来,枪口比动能超过了1.8焦耳/平方厘米。就这个“1.8焦耳”的数字,成了整个案子的关键。 在我们现行的枪支认定标准里,只要达到或超过这个数值,法律上就可以认定它是“枪支”,不再是“玩具”那么简单了。这个标准在业内和社会上一直有很大争议,很多人觉得太低了,打在身上可能就有点红印子的力道,怎么就成“枪”了,但规定就是规定。 所以,事儿就大了。2023年7月,王威龙被抓了,涉嫌的罪名是“非法买卖枪支”。到了2024年9月,法院一审不光定了买卖枪支罪,还加了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了三年半。 他不服,上诉了。二审法院,也就是邯郸中院,审理后把“非法持有枪支罪”给去掉了,但“非法买卖枪支罪”还是成立的。刑期也从三年半改成了三年。从改判能感觉到,法院对其中一些事实的认定做了调整,但买卖行为本身的性质认定没变。 判了之后,王威龙和家人还是觉得冤,觉得卖的就是玩具,怎么就成了重罪。所以他们后来又提起了申诉。但到了今年4月,邯郸中院审查后,还是驳回了他们的申诉,维持了原判。这意味着法律程序上,这个案子基本上就到此为止了。 整个看下来,挺让人唏嘘。一个历史老师,因为副业卖“玩具枪”,踩中了那条严格的法律红线,人生轨迹彻底改变。很多人,包括我自己,看了都觉得这个1.8焦耳的标准是不是太严苛了?是不是应该区分一下真正的具有严重危害的枪支和这种仿真玩具?但反过来想,法律一旦定下来,在修改之前,触犯了就得承担责任。王威龙这事儿,算是一个挺典型的案例,把法律标准、个人认知、以及由此带来的命运改变,都摆在了大家面前。你觉得是玩具,法律说它是枪,这就没处说理去。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了个醒,有些“灰色”地带的生意,哪怕看着再像玩具,也千万碰不得,搞不清界限的时候,风险太大了。



飞天
源头制造是哪?判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