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首尔高等法院二审宣判,韩国前第一夫人金建希的案件刑期从一审的1年8个月大幅提升至4年,同时还判处了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 这起案件最早可以追溯到2025年8月,当时韩国法院正式签发了对金建希的逮捕令,她随后一直处于羁押状态。 经过数月的调查和审理,今年1月2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当时法院只认定金建希从统一教方面收受高价物品这一项罪名成立,判处她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追缴1281.5万韩元。而对于检方提出的操纵股价和违反政治资金法两项指控,一审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定无罪。 这样的判决结果显然不能让检方满意,仅仅两天后的1月30日,韩国检方便正式向法院提出抗诉,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轻,而且没有认定金建希的全部犯罪事实。 与此同时,金建希方面也在2月2日提交了上诉状,对一审中认定的有罪部分表示不服。于是案件进入了二审程序,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新一轮的交锋。 在4月8日举行的二审庭审中,负责调查此案的特检组再次提出了判处金建希15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检方指出,金建希的犯罪行为对韩国社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作为前第一夫人,她本应以身作则、恪守廉洁,却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谋取私利,严重破坏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4月28日的二审判决最终采纳了检方的部分主张,法院推翻了一审中关于操纵股价罪不成立的认定,认为金建希确实深度介入了德意志汽车公司的股价操纵案件。 法院同时强调,金建希的行为对韩国的民主法治体系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有必要加重处罚。除了4年有期徒刑外,法院还判处她5000万韩元的罚金,没收其收受的所有高价礼品,并追缴2094万韩元的违法所得。 而针对二审判决结果,金建希的律师当庭表示不服,称将继续向韩国大法院提起上诉。 这意味着这起案件仍然没有最终尘埃落定,后续的三审程序依旧值得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