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内蒙古赤峰,女子将父亲送到养老院,几天后去接,只见父亲裤子直接裂开到裤裆,上衣后背被撕烂了,整个人都是骚的,原来他被打了,同屋的老人用棍子打他,打断了三节。 这事发生在内蒙古赤峰阿鲁科尔沁旗颐和康养老院。 北京的马女士把73岁的父亲送到这家当地“收费最高、规格最高”的养老院,月费2000到4000元。可她怎么也没想到,几天后去接父亲,看到的情景让她当场崩溃——老人裤子裂到裤裆,上衣后背被撕烂,浑身骚臭,头发脸上全是干涸的血迹,整个手臂呈褐色淤青。 不是摔的,是被打的。 打人的是同屋85岁的老人王某某。从中午12点一直打到下午2点多,拖把棍打断了换金属拐杖,金属拐杖打断一根又换一根,三节棍子就这么硬生生打断了。 老人被打倒后根本站不起来,喊了救命、求了饶,没有用。隔壁活动室里有人,护工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可将近两个半小时里,没人听见异常,没人发现不对。 最让人心寒的不是棍子,是“没事”。 4月23日,当地民警告诉家属,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了:左尺骨远端骨折属轻伤二级,左侧液气胸属轻伤二级,肢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属轻伤二级。老人头皮被缝了9针,双侧肋骨骨折,颅脑损伤,大小便失禁。下一步警方会将行政案转为刑事案件。 可事情闹到这一步,当地12345的回应却是:养老院每两小时巡更一次“完全符合规定”,同屋老人入院评估为“半失能无暴力倾向”,“无法预见暴力行为”,现场无人听到异常声音。 这不是“符合规定”,是“钻了规定的空子”。 巡查不是为了打卡,是为了发现问题。将近两个半小时、棍子都打断三根,这叫“无异常声音”?一位正常说话都可能听不清的老人,被打成这样,这叫“无法预见”?规定是死的,人不是。把“符合规定”当挡箭牌,就是对老人生命的不负责。 法律面前,没有“高龄免责”。 律师指出,我国法律没有高龄免责的规定。85岁的打人者虽然年事已高,但民事层面必须全额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侵权赔偿。伤情已构成轻伤以上,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即便年满75周岁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但绝不意味着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养老院的责任,同样跑不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即便巡查流程“符合规定”,形式合规也不等于实质尽到安全保障责任,不能据此免除侵权过错责任。当地民政局已对该养老院进行约谈、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这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起,除非有人真的管。 近年来,养老院霸凌事件并不少见。有养老院一位62岁老人入住仅一个月,就被同楼层66岁老人持续殴打两小时;还有养老院一位85岁老人因日常行为不便,长期遭到同院老人欺凌。这类霸凌事件一再发生,说到底,是一些养老院把“符合规定”当成了履责终点,把霸凌当成了普通矛盾。 棍子打断了三节,打的是老人,也是这份脆弱的信任。 我们送父母去养老院,是相信那里能给他们安全。可当“收费最高、规格最高”的机构连基本的安全都保障不了,当“符合规定”成了免责的理由,这份信任还能剩多少? 这一次,不能只罚点款就翻篇。 必须给老人一个公道,给家属一个交代。不是因为他们要多少钱,是因为如果这次不把锅底掀翻,下一个被打断骨头的,就是我们自己的父母。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