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手欠的下场!河南郑州,一高三男孩,父母给他买了部7700元手机,弄丢了,一

彩虹的小浪漫 2026-04-26 17:17:23

这就是手欠的下场!河南郑州,一高三男孩,父母给他买了部7700元手机,弄丢了,一查监控,被一女子捡到,可女子一口咬定,她看有密码打不开,直接扔草丛里了,而因为扔手机地方没监控,手机彻底丢了,男孩一怒之下把女子告上法庭让他赔,说丢手机导致他体考改期,精神压力大,索赔9000元,法院判决让女子肠子悔青了。 这个案子判得那叫一个漂亮,法院最终裁定这位元某赔偿小杰6000元。很多人可能觉得纳闷,我也没偷没抢,捡的东西我不要了难道还犯法?告诉您,这还真不是你想扔就能扔的事儿。 从你弯腰捡起那部手机的那一刻起,法律就给你盖上了“保管员”的戳。根据《民法典》第314条,捡到东西你必须得还,要么给失主,要么交给警察。这位大姐倒好,一看有密码打不开,抬手就给扔草丛里了。 这哪是处理捡来的东西啊,这简直就是处理自家的垃圾。法院在审理的时候看得清清楚楚,派出所的登记簿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citation:1]。法庭上这位元某更是戏精附体,一会说手机发烫,一会说电池鼓包怕爆炸。 法官可不是那么好糊弄的,问你拿证据出来啊?没有。这和你在派出所说的话完全对不上号。结合你把手机往监控死角扔这个小动作,法院一锤定音:这就是典型的故意丢弃,不是什么不小心弄丢的。 很多网友都在讨论那个关键点:如果她当时不捡,啥事没有;捡了放路边,也没大事,偏偏她选择拿走然后扔掉。这就好比你在路边看见别人的钱包,不捡是路人,捡了想还给人家是好人,但你捡了给扔河里,那就得照价赔偿了。 有人可能会说,这孩子索赔9000是不是有点多了?法院这回算得比保险公司的精算师还清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里关于电子设备的最低折旧年限来算,7700元的手机用了8个月,折损后价值6000元。 至于体考改期、训练耽误这些精神层面的损失,因为孩子拿不出真凭实据的票据,法院这次没有支持。虽然看着有点心疼这体育生,但法律的尺子就是这么量到底的,讲究的是实打实的证据。 这件事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拾金不昧可不光是一句口号,那是写进法律的硬杠杠。你以为扔掉的是别人的麻烦,其实扔掉的是自己的钱袋子。经此一役,这6000块的“学费”足够让这位元某记一辈子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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