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也有这毛病? 看见指甲边翘起一小根倒刺,手立马就贱了,非撕不可,撕完还特爽? 结果呢,昨晚我追剧的时候又没忍住,撕到一半“刺啦”一声,直接带下一小块肉,血珠子立马冒出来,疼得我手机差点扔地上。 这倒刺就跟生活里那些烦心事一样,越急着撕干净越把自己搞破相。 上回我同事更惨,撕完没消毒,第二天肿得跟个小萝卜似的,去医院花了两百多块钱包扎,医生还白他一眼说“手欠”。 说白了,倒刺根本就不是用来撕的,趁它刚冒头的时候拿指甲刀齐根剪掉,再抹点护手霜按两下,啥事没有。 可我们偏要逞那一秒钟的“手瘾”,结果换好几天的疼,你说这划不划算? 评论区敢不敢说说,你撕倒刺最惨的一次是啥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