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一女子出差回家,发现家里垃圾桶内有一只已使用过的避孕套,她当即就怀疑是男友背叛了自己,找男友对质,男友默认,她一气之下收拾东西回了自己家。不料,准婆婆不仅没有责怪儿子,反而说女子骗婚,坚持要她退还19万彩礼、价值5万元的三金以及LV包包等,女子不肯,男方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这事儿发生在湖北孝感,女子阿珍和男友阿强办了婚礼,同居快两年,就差领证那一步。 可阿珍坚持要先婚检再领证,想对自己负责,阿强却总是推三阻四,拖了快两年,始终不肯去医院。两家为此闹过不少口角,但日子表面还算平静。 转折发生在2025年7月的一个清晨。 阿珍出差回家,在屋里一眼瞥见一只用过的避孕套。那一瞬间,她像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她认定,这个她当作归宿的家,已经被别的女人踏足了。她没有争吵,没有哭闹,当天就收拾行李回了娘家。 后来她从周围人口中得知,那些她不在家的夜里,阿强家里确实来过别的女人。 准婆婆的怒火来得比她想象中更快、更狠。 婆婆带着满腔怒气找上门,坚持要阿珍返还19万彩礼、5万元“三金”以及LV包,还扬言要阿珍倒贴名誉损失。婆婆嘴里翻来覆去就一句话:“你跟我儿子住了两年,吞了我们24万,现在说不结婚?这不是骗婚是什么!” 阿珍的律师在法庭上,把账一笔一笔算清了。 阿强出轨在先,阿珍并非“无故悔婚”;阿强长期拒绝婚检,导致两人始终未领证;两年的同居生活,阿珍在吃穿用度上亦有成本和付出,19万不可能全额原样保留。 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给出了一个让双方都没法完全满意的结果。 法院认为,阿珍与阿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符合《最高法彩礼新规》第六条规定的彩礼返还情形,但二人已同居近两年,且阿珍在共同生活期间确有部分消耗。更关键的是,阿强一直拒绝婚检,以及家中出现避孕套等男方过错事实明显,应综合考量过错比例和共同生活时长。 最终,法院判令阿珍返还“三金”(价值5万余元),驳回了阿强“返还全部彩礼和LV包”的诉求。 10万元彩礼和2.1万元的LV包,不用退了。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彩礼礼金在双方共同生活中已消耗完毕,结合她的嫁妆情况,以及男方拒不婚检、出轨等过错因素,不宜全额返还。 这个结果,婆婆气得直拍大腿。 在她眼里,同居两年没领证,自家又送了礼金又买了包,分手了钱还不退,这不是亏大了?可法律不这么看。同居两年的日常开销、柴米油盐、水电房租,哪一样不是钱?阿珍这两年也付出了,不能让人家白白当“冤大头”。 男方出轨,是本判决的关键转折点。 避孕套虽不能直接坐实通奸事实,但结合男方一直拒绝婚检、态度暧昧等行为,法院采取的是“优势证据”原则。你有错在先,就别怪法院不站在你这边。 更值得玩味的是“同居期限”这条红线。 2024年最高法彩礼新规的核心精神是:未领证不等于全额返还,关键看你们在一起“过日子”的时间长短。阿珍和阿强同居近两年,远超那些“闪婚闪离”几天的案例,所以法院留了很大回旋余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把彩礼的性质钉死在了“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财物”上。 LV包在谁手里,就要看给付的目的。法院认为它是日常赠与,因为包包是阿强自愿送的,不是以结婚为前提。所以这2.1万元,阿珍不用退。 那个被婆婆说成“证据确凿”的避孕套,在法律面前什么都不是。 只能证明阿强“有嫌疑”,不能证明他“通奸了”。阿珍当场崩溃回娘家,情有可原,但真到了法庭上,光靠一个套是不够的。 法院在彩礼返还问题上,一直秉持一个朴素原则——“不能让过错方因自己行为获利”。 你有错在先,就别指望法院帮你追回全部彩礼。联想起前阵子孝感中院那个案子,男子把彩礼钱管得死死的,老婆家人病了他都不肯出,最后离婚法院判女方只退10万。道理是一样的:法律可以帮你讨钱,但前提是你要先做个人。 婆婆现在估计还没想通。 她只觉得是阿珍“骗”了他们家24万,可她忘了问自己儿子:你为什么不肯婚检?你为什么把别的女人领回家?你为什么两年了,连张结婚证都搞不定? 同居两年,一张结婚证的距离,隔出了一场荒诞的彩礼官司。 一只避孕套撕裂了两个人的信任,19万彩礼成了双方互相攻讦的武器。法院判了,案子结了,可那个曾被当作“归宿”的家,再也回不去了。这世上最贵的,从来不是彩礼,是那个连证都不肯跟你领的人,嘴里说出的“我会对你好”。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

用户11xxx28
如果我是法官。我会判一分都不用返还。男的出轨有错在先。还想白嫖吗?我是男的,我也这样认为。
迷雾寻梦 回复 04-26 10:04
呵呵,“我男我也”
一叶知秋 回复 04-26 11:00
你是毛线男的
1.2.3
始终搞不懂为什么都已经同居了,然后要婚检才领证。如果怕得病的话,应该是先婚检再同居吧。
用户17xxx26 回复 04-26 11:09
怕没有生育能力[滑稽笑]
神猪999 回复 04-26 11:05
不是仅仅得病,主要是怕有啥遗传性家族病,这男的不肯去,估计真有啥家族病。
享受生活
合情合理!
大漠孤烟
有26万,可以找更好的,既然同居,又不结婚,花26万,钱烧的慌
tb916716090
不是说阿珍爱上了阿强,在一个没有星星的夜晚吗
用户10xxx51
现在要婚检才能领证了?
用户18xxx53 回复 04-26 09:29
你不怕艾滋病,不怕梅毒?
快乐人生 回复 用户18xxx53 04-26 09:37
问题是都同居两年了还有什么怕不怕的?
火眼看世界
现在自媒体根本没底线,乱编,好像是故事,其实就是在制造对立,惑乱社会!可恶!!!
倾毕生支持刘博士
两年时间,24万中女方吞了19万不太合理,至少应该返回16万。
大海
白嫖没成功
幽郁普林斯
就不能先婚检再同居吗
用户92xxx61
全靠编,谁偷吃会把东西放在垃圾桶,。
用户48xxx13
阿珍,你来真的呀
用户86xxx32
同居两年还要坚持婚检,检些啥呀
红鲱鱼
婚检和同居,哪个先哪个后呀?真个不理解这样的思维方式。
奋力向前
2年嫖资差不多了
约aiq定
故事不合理啊 都办婚礼同居两年了 才要求婚检?
myf
男的有病吧
用户10xxx07
“亲爱的别多想!这是给小猫小狗用的!”
用户10xxx38
男的拒绝婚检是有艾滋还是无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