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崔女士与总经理王某杭州出差时,参加了一场商务酒宴,两人喝多王某抱着崔女士回了房间,随后性侵了崔女士,第二天崔女士报了警,说王某性侵了自己,王某进行赔偿以及判有期徒刑,但崔女士仍未罢休,走了工商认定维权,要求公司赔偿250万元,公司不服,告了崔女士。 2023年9月22日,天津某科技公司销售总监崔丽丽受公司指派赴杭州出差。当晚商务宴请上,她因工作需要陪客户饮酒过量。凌晨醒来,她发现自己赤身裸体躺在公司总经理王某的酒店房间里,记忆只剩碎片。事后,王某反咬一口,称是崔丽丽主动勾引。 2023年10月3日,她和丈夫再次前往杭州,费尽周折拿到当晚监控录像。画面清晰显示,醉酒不省人事的崔丽丽被王某抱着穿过大堂、进入房间。隔壁房客也提供了关键录音证据。2023年10月13日,崔丽丽正式报警。 2024年4月2日,杭州滨江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王某始终不认罪,但监控、录音和证人证言形成的证据链让他无可抵赖。 王某被判刑不到三天,公司以“旷工”为由向崔丽丽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此时,她已因性侵被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无法正常工作,却等来了落井下石。接到通知当天下午,崔丽丽走进天津市津南区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她主张:出差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性侵,导致精神伤残,应认定为工伤。这是全国首例将职场性侵致精神创伤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 工伤认定过程异常艰难。 人社局要求她必须到指定医院接受系统治疗和诊断。2024年4月23日起,她在天津市安定医院进行规律心理治疗。经过12次咨询、近三个月治疗,2024年7月专家会诊正式确诊:创伤后应激障碍,与9月22日性侵事件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2024年12月2日,津南区人社局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25年7月16日,津南区法院驳回公司全部诉求;8月,判决生效。 2025年12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鉴定结论:崔丽丽因PTSD评定为十级精神伤残。这是全国第一张将职场性侵精神损害认定为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书。手握十级伤残鉴定,崔丽丽全面主张劳动权益。劳动仲裁裁决公司支付她约113万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各项待遇。双方均不服,诉至法院。 2026年4月23日,天津市津南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崔丽丽要求公司支付24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未休年假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共计250余万元。该数字严格按照她月薪10万元的标准和法律条款逐项核算。庭审中,她明确表示不接受调解。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比起赔偿,崔丽丽更在意的是证明自己不是“旷工者”。她曾向公司提交请假说明,事由写明“出差期间遭人身侵害,需去杭州报警”。公司要求她改成“处理私人事情”,她拒绝了,随后OA权限被剥夺。一个年薪120万、持有公司原始股的职业女性,没有任何理由旷工。但若带着“旷工”的污点离职,她的职业生涯将彻底终结。 此案打破了多项法律边界:将出差酒店认定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将性侵导致的精神创伤纳入工伤范畴;驳斥“醉酒免责”的借口,明确侵害根源是施暴者的加害而非受害人的状态。它为此后类似案件的受害者提供了宝贵的先例。 从刑事到行政再到劳动争议,两年多的维权路让崔丽丽心力交瘁。开庭前一晚,她比平时多吃了两片药,依然只睡到凌晨四点。她坦言对结果保持乐观,证据充足,法律会给出公正判决。同时,针对她在维权期间遭遇的网络暴力、造谣诽谤,刑事自诉案件已完成法院立案审查,她决意追究到底。 “我不服,所以我要站出来,为了我自己,也为了和我一样的受害者。”崔丽丽将自己的社交账号更名为“丽丽的战争”,用实名和露脸记录维权过程。她说,侵害者曾以为自己掌握了她的生杀大权,她要证明他错了。 以上是小编个人看法,如果您也认同,麻烦点赞支持!有更好的见解也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方便大家一同探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