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任性!广东肇庆一男子自愿报名参军,体检政审全合格后,被分配到西藏陆军服役。 可因无法适应高原训练,他不顾多次教育引导,执意拒服兵役并愿担后果,最终被部队除名退回,还被罚29936元及6条严厉处罚! 通报显示,当事人黄某拥有大学本科学历。2025年上半年,他主动自愿应征报名参军,经过严格的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役前教育三道关口全部合格后,于2025年3月被正式批准入伍,分配到西藏陆军某旅服役。 要知道,参军入伍从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年都有大量适龄青年因为各种原因被挡在军营门外。黄某能够顺利通过层层筛选,本身就说明他在身体条件、政治素质等方面都符合军人的基本要求。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黄某进入部队后,很快就表现出了消极的服役态度。他无法适应西藏高原艰苦的自然环境,对部队严格的教育训练和日常管理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 得知情况后,所在部队并没有简单地将他退回,而是本着对个人负责、对国防事业负责的态度,多次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政策宣讲。 与此同时,鼎湖区征兵办、当地基层武装部的工作人员以及黄某的亲属也专程赶到部队,轮番做他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够端正态度,珍惜这次难得的参军机会。 但所有的努力都没能改变黄某的想法。经过多次教育引导后,他依然固执己见,坚决拒绝继续服兵役,甚至明确表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黄某所在部队只能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他除名处分,并将其退回原籍肇庆市鼎湖区。 但这仅仅是开始。为严肃法纪,警示教育其他适龄青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鼎湖区人民政府对黄某实施了六项严厉的处罚措施。 这六项处罚包括: 将黄某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并依法公开共享,实施联合惩戒;撤销黄某及其家庭的义务兵优待,按照当地2025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4968元的两倍标准,处以一次性罚款29936元,如拒不缴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黄某终身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也不得被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在他的公民户口簿"服兵役栏"将永久注明"拒服兵役"字样,两年内不得办理出国(境)手续; 两年内不得办理升学或者复学手续; 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将他的拒服兵役行为及处罚结果向全区通报。 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自由市场"。军营是培养人才的大熔炉,但同时也是纪律严明的战斗集体。 每一个有志参军的青年,在报名前都应该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不仅要考虑到军人的荣誉和待遇,更要认识到军人的责任和担当。 一旦穿上军装,就意味着要承担起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就必须遵守部队的纪律,服从部队的安排。一时的冲动和任性,换来的将是终身的遗憾和无法挽回的后果。 黄某的案例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希望所有适龄青年都能引以为戒,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