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周,我接待了一个来访的民办学校的老板, 这个老板,在某地注册了一个公司, 投资了一些钱, 以公司的名义,创办了一所营利性民办高中。 这些年来,学校发展很好, 这个老板,也是春风得意。 他说,按国家规定, 营利性学校,是可以分红的,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 就可以合法、合规的分红。 他说起来头头是道。 我告诉他, 营利性学校,也是学校, 是学校,都有公益的属性。 法律允许你分红, 但是,社会道德、公德和良心,都不允许! 我说,你想一下, 即使你一切符合法律法规, 但是,分红时,你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 也需要向社会公示。 即使政府部门同意, 当你向社会公示时, 这些家长、这些孩子,还有社会的舆论, 如何吃得消? 再说,教育,是需要情怀的。 你如何好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