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常来游泳的老太太被游泳池承包人给驱逐了。这个老太太已经近70岁了,按规定需有

松林中静思的隐士 2026-04-23 20:10:58

一个常来游泳的老太太被游泳池承包人给驱逐了。这个老太太已经近70岁了,按规定需有家人陪伴才可以,老太太的女儿和游泳池承包人说她母亲从小在水乡长大,水性非常好,能躺在水面上睡觉。所以老太太自己每天来游泳,承包人也就认可了。 这样的通融持续了快两年。直到上个月,老太太游到深水区时突然头晕,呛了好几口水,还是旁边的泳客伸手把她拉到了岸边。送到医院检查,是一过性的脑供血不足,没留下后遗症。当天下午,承包人就找到老太太的女儿,说以后不能再让老人独自来游泳了。女儿再怎么求情,说愿意签任何字,承担所有后果,承包人都没松口。 承包人不是故意刁难。这个泳池是他跟两个朋友合伙承包的,一年租金十四万,加上水费、电费、三个救生员的工资,夏天旺季每天能有个两三百人,勉强能赚点钱,冬天人少的时候,基本就是亏本撑着。之前他就听同行说过隔壁区的事,一个69岁的老人独自游泳溺水,家属索赔110万,法院最后判泳池承担25%的责任,赔了27万多。那个承包人直接把泳池转让了,干了三年,最后倒贴了十几万。 免责协议根本没用。我翻了下2025年的相关法院判例,全年全国审结的公共场所老人健身受伤案件里,超过80%的商家拿出了家属签署的免责协议,但没有一份被法院认定有效。法律早就说清楚了,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私下协议免除。只要老人在你的场所里受伤,商家不能证明自己完全尽到了所有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老太太特别委屈。她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走到泳池门口,隔着铁栏杆看里面的人游,有时候一站就是一个小时。她跟我说,自己一辈子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泡在水里。从小在河边长大,水性比很多年轻人都好,活了快70年,从来没在水里出过事。子女都要上班,孙子还要上下学接送,根本没人能抽出一两个小时天天陪着她来。现在不让游泳了,她每天在家坐立不安,饭都比以前吃得少了。 我家楼下的健身房泳池,去年也贴了一模一样的告示。65岁以上老人,必须有18到60岁之间的家属全程陪同,一步都不能离开,否则一律禁止入场。之前常来的十几个老泳客,现在一个都不来了。老板跟我抱怨,他也不想赶这些老顾客,很多人都跟他认识五六年了,平时还会帮着照看一下泳池。但真出一次事,他这个投入了几十万的店,可能直接就没了。 这不是某一个承包人的冷漠,也不是某一个老人的不讲理。是我们现在的公共服务,还没跟上老龄化的步伐。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健身场所太少,配套的安全保障也跟不上。商业场所又被迫承担了过重的安全责任,只能用一刀切的方式规避风险。老人的健康需求和商家的生存风险,就这样硬生生撞在了一起,两边都有难处,却找不到一个两全的解决办法。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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