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又中国在东海正当的设置提出“强烈抗议” 北京时间日媒4月20

国际关系教授聊观点 2026-04-20 22:10:23

日本又中国在东海正当的设置提出“强烈抗议” 北京时间日媒4月20日18:39报道,“围绕在东海开发气田,日本外务省宣布,确认了中国在中日中间线附近的中国一侧海域设置新构造物的动向,对此单方面开发极为遗憾。通过外交管道提出了强烈抗议。” 日媒说,“围绕东海气田开发,中日两国政府于2008年就共同开发达成一致,但中方单方面在中日中间线附近建设建筑物。” 在此背景下,日本外务省20日宣布,“确认了中国在中间线附近的中国一侧海域设置新结构的动向。” 对此,日本外务省亚洲大洋洲局长金井对中国大使馆副公使施泳表示强烈抗议,认为继续单方面开发是极为遗憾的。再次强烈要求早日接受谈判。 据日本外务省称,如果新的结构物建成,将是中国第23座。 根据日方报道,日本外务省于4月20日宣布,确认中国在东海中日“中间线”附近的中国一侧海域设置了新的结构物,并认为这是单方面的气田开发行为,对此表示“极为遗憾”并提出强烈抗议。日方称,若该结构物建成,将是中方在该区域的第23座同类设施 。 东海问题的核心矛盾,在于中日双方对海域划界原则的立场存在根本性分歧,这一点并不因日方的单次抗议而改变。 中国不承认日方所谓的“中间线”主张。中方一贯坚持按照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以冲绳海槽作为中日两国在东海大陆架的天然分界线。因此,在中国主张的、自己拥有主权权利的海域内进行开发活动,中方认为是行使主权的正当行为 。 报道中提到的2008年中日共识,是理解当前争议的关键。中日双方当时确实就东海共同开发达成了一项原则性共识,但其具体内容和解读存在微妙差异: 2008年共识要点:该共识的核心是,在不损害各自法律立场的前提下,在东海选定一个区块进行共同开发;同时,日本企业可依照中国法律,参与春晓油气田的合作开发。中方明确强调,这并不损害中国在东海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日方参加合作开发也意味着对中国法律管辖的接受 。 当前争议焦点:日方此次抗议的依据是,认为中方的建设活动是“单方面”的,与2008年“共同开发”的精神相悖,并要求重启谈判。而从中方的法律立场来看,此次新建设施位于中方主张管辖的海域内,属于主权范围内的正当活动,且位置在中方一侧,是行使主权的正当行为。 这则报道本质上是中日两国在东海问题上长期存在的法律与立场分歧的又一次具体体现。日方基于其“中间线”主张提出抗议,而中方基于“自然延伸原则”进行活动,双方对2008年共识的理解和执行尺度也各不相同。因此,类似的摩擦在双方通过谈判达成最终的划界协议前,仍可能持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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