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高压水枪围喷私密部位,官媒怒批:泼水节绝不容冒坏水 4月13日,云南西双版纳泼水节刚开场,景洪星光夜市一带就出现了让人皱眉的一幕。两名女子骑着电动车,被多人围在路中间,高压水枪竟对着女子私密部位连续喷射。 视频里能清楚看到,两名女子多次抬手示意拒绝、高声呼喊“不要泼”,施暴者却仍持续加压、步步紧逼,甚至有人当众扬言“泼水节不就该这么玩”。这种说法纯属狡辩,民俗活动的底线是尊重他人意愿,连基本尊重都做不到,谈何节日祝福。 西双版纳傣族泼水节在2006年就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核心是送祝福、祈吉祥 。传统“文泼”礼仪极为讲究,用银钵、树叶或双手蘸取清水,轻轻洒在对方肩头或手背,同时念诵祝福语,绝无强迫和恶意瞄准的规矩。 现场那些背囊式高压水枪,和传统泼水工具完全是两码事。普通水枪水压小、射程近,而改装高压水枪冲击力极强,有网友实测近距离喷射能穿透薄衣物,对准私密部位就是刻意骚扰,甚至可能造成物理伤害。 这种行为就是披着节庆外衣的公然滋扰,是无视人格尊严的当众羞辱。施暴者把无底线的胡闹当成乐趣,既丢了个人素质,又糟蹋了千年传承的民俗文化,让节日的纯粹性蒙上阴影。 官媒怒批完全合理,这种乱象必须被狠狠敲打。西双版纳警方已明确表态,对借泼水节之名实施猥亵、骚扰、故意伤害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绝不以“民俗狂欢”为由从轻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猥亵他人的行为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恶劣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若造成轻伤或更严重后果,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强制猥亵罪或故意伤害罪,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传统节日需要传承,但绝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挡箭牌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已对性骚扰概念作出界定,任何违背他人意愿的冒犯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 想要守护好泼水节的民俗本色,既需要主办方加强管理,也离不开每个参与者的自我约束。今年景洪市已收缴173支高压喷枪,就是明确的信号,不守规矩就要付出代价。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