橘子海乐队称华为侵权 橘子海乐队这波想蹭华为流量的思路是对的,在互联网时代,流量就是钱。
但吃了没文化的亏,蹭的姿态错了。
正确的姿态应该是,发个微博调侃一下,比如说“心有灵犀,相约橘子海”之类的,再配个Pura 90 Pro Max 橘子海的配图。
用侵权这个打法,过于无脑了。
记住,橘子海乐队的权利只局限于“橘子海乐队”而不是“橘子海”三个字。
如果华为的宣传物料往音乐的层面靠了,或者出现了和橘子海乐队有关的符号或者素材,这是可以说侵权的。
华为用一种自然现象的色彩来形容产品配色,这玩意儿和橘子海乐队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说,做文化工作,真的得有点文化,不然还是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