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2006年,一名山西小伙因为在故障的ATM机上多取了17万元而被捕,并被一审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他在法庭上愤怒地质问:银行的失误凭什么让我被判无期!这起案件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小伙后来的命运如何呢? 那台ATM机吐出第一张钞票的时候,许霆大概没想到,自己正在按下一个倒计时,2006年的广州,一个23岁的山西保安在一台故障的取款机前站了整整一个夜晚。 机器每次吐出1000块,账户只扣1块钱,他没有走,他按了第二次、第十次、第一百七十次,于是,17.4万就这么装进了他的口袋。 取完钱他辞了职,连夜出了广东,此后一年多他不敢用银行卡,像个幽灵一样在外省漂着,这个细节后来在法庭上要了他的命——你跑,说明你知道这是犯法的。 2007年,警方在陕西把他抓了,同年11月,广州中院判决:盗窃罪,无期徒刑,这个判决像一块石头扔进了平静的水面,许霆在法庭上直接开了口:"银行系统出错,凭什么让我坐牢?"这句话戳中了太多人。 网上炸了,大家的逻辑很朴素:ATM少给你钱,银行说"离柜概不负责",ATM多给了钱,持卡人就得吃无期?这账怎么算都不对。 法律圈也吵翻了天,刑法学者说,他明知不是自己的钱还反复提取,构成盗窃,民法学者说,实名卡、公开操作、有监控、没破坏机器,哪一条符合"秘密窃取"的定义?顶多是不当得利,走民事追偿就行了,两套逻辑正面撞上,谁也说服不了谁。 舆论的浪头越来越高,2008年,二审来了个转折——广东高院维持盗窃罪定性,但以"银行系统存在过错、许霆主观恶意较小、配合调查态度尚可"为由,将刑期改为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全额退款。 从无期到5年,这个落差本身就说明了问题,司法系统在舆论压力和法律逻辑之间找了一个大家都能接受的出口,罪名没变,但量刑的幅度已经把银行的那份责任悄悄折进去了。 2010年7月,许霆假释出狱,实际服刑三年多。 他回到山西临汾,在石料厂搬砖,一个月挣两千出头,娶了个当老师的媳妇,孩子快出生了,生活在重建,但那个"盗窃犯"的案底像一枚钉子,钉在每一份需要背景调查的表格里,拔不掉。 2013年,他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里,他向广东省高院提起申诉,理由说得很硬气:用的是实名卡,在有监控的ATM机前公开操作,没改密码没破坏设备,这哪里是偷?他甚至表示愿意退还17.5万,只求撤销那个"盗窃犯"的定性。 法律人士的回应很冷静:申诉材料里没有新证据,翻案的概率,几乎为零。 定罪的逻辑链在二审时就已经固化了,170次重复操作加上事后出逃超过一年——这两个事实,把所有"我以为是系统赠送"的辩解空间堵得死死的。 许霆案就这样悬在那里,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答案,后来,这个案件进了法学院的教材,进了银行招聘的考题,成了课堂上讨论科技时代法律边界的标准案例,而许霆本人,则在某个石料厂的工地上,继续用体力偿还那个夜晚的代价。 一台故障的机器,一个反复按下的手指,一场持续了将近二十年的争论,那1块钱和1000块之间的差值最终用三年多的牢狱、一辈子的案底,以及一个至今没有定论的法律问题来填平。 信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天骄
贪几亿的都没判这么重,贵族和平民确实不同
用户10xxx72 回复 用户10xxx71 04-16 03:40
三次以上而己,不要解释法律,你还没有这个权力
用户10xxx71 回复 04-16 02:18
盗窃罪不但看数量,还看次数,他按了170次也可以看成偷盗170次
小贺
你既然知道是银行的失误,为啥还要把钱拿走,报警或者通知银行难道不是正确选择吗?不是自己的就别拿,这是基本的家教。贪念一起祸从中来。
无声无息 回复 04-15 23:54
重点是无罪辩护吗?人家是不当得利,而不是盗窃,就和捡钱和抢钱都是拿了不属于自己的钱,但捡钱判的比抢钱重,你觉得合理吗?
fish 回复 无声无息 04-16 00:24
捡钱的可不会逃亡。
添乱小能手
出假币的时候银行是不赔的[得瑟]
用户10xxx71 回复 04-16 02:19
你回去后再去肯定不赔了
用户14xxx02
典型的店大欺客。
憨人
不当得利和偷窃哪个判的重?
用户98xxx83 回复 04-15 22:23
如果是非洲人就免了
用户73xxx89 回复 04-15 22:14
看人
用户22xxx28
应该要相互的,银行给少的话为什么不能盗窃和不当得利呢?讲公平的话不管是银行和客户之前的多取和少取就应该有一个通知期限多久时间的返还,通知到了超时不返还才能应当以有罪论处。
用户36xxx86 回复 04-16 11:11
明知机器故障,反复取钱,盗窃罪没什么可说的!
随风 回复 用户36xxx86 04-16 14:36
如果机器故障,我取款时按1万元,机器给吐了10万元,我只取走1万元,剩下的9万我不拿,但卡被划走了10万,银行会赔我吗?
疯子
你约一次是违法要抓,人家包养的只是道德问题。
子衿
应该判盗窃罪。但据说在美国,遇到这种情况相当于中了大奖。不拿白不拿,压根就不犯法。
用户10xxx71 回复 04-16 02:07
判无罪和叛归还的文章都有,但我相信资本家不可能白白给你那么多钱,如果少点可能就当广告不追回了
用户36xxx86 回复 04-16 11:13
在美国,这种连续利用ATM机故障取款的行为,一样会被认定为盗窃罪(Theft)。。。
有你真好
明明知道机器有故障还一而再再而三的进行操作取款,你说你的这种行为算什么?你自己说!
老何 回复 04-16 09:45
捡钱
西楼 回复 04-16 10:32
通货膨胀
用户33xxx35
这像是商场促销大减价,买东西送金条,有奖销售,中奖多了商场不认帐,
天秤座
重点是潜逃了,不太好说
NEVER LAND
只问在现场操作的时候哪一步是不按银行的规矩来的?
任意逍遥
说的是那些贷款的,变相的盗窃国家资源
一剪没 回复 04-16 00:04
那是因为人家有本事啊 抓了照样要付出代价 你没有其他东西来偿还 你就只能用自己的时光
鸣天ok
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丁举人家里去了
8178333
这个很明显是盗窃,利用设备故障多次提取,这个已经不是不当得利,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
8178333 回复 04-16 00:00
如果是一次,知道了多出来钱了然后回家,这是不当得利。发现后多次取款,那就是明显利用故障以窃取为目的了。就像是运钞车翻车了,车厢开了,你也不能去把钱箱拿走
戒不了烟戒了爱 回复 8178333 04-16 10:37
如果是同一件事,一次是不当得利,那么无数次也是不当得利!就像你认了一个干妈是干妈,认多干妈了就会变成你老婆吗
东方傳承
这个不应该适用不当得利么?[思考]银行方面是机器故障也好、失误也罢[静静吃瓜]第一责任和主责不应该是银行么?[抠鼻]
唾面自干
我咋就碰不上这等好事的呢
幸运青花瓷
路边用小石头压住的钱,有几个人看到了能忍得住不捡?当然可能会有见钱眼不开的圣人,但凡人有几个经得住诱惑?而这个诱惑的出现就是在引诱别人犯罪。
伯仲叔季
教士和信徒是有区别的。你信教吗?[呲牙笑]
渔翁
能不能说是银行设陷阱引诱他人犯罪呢?明知ATM机会出故障,故意让储户使用,也没有任何提示和配备安全人员,这是恶意诱导陷害他人。
简单的爱
17.5万,170次操作故障ATM机取走,操作本身就已经存在并具有窃取的动机,完全具备盗窃罪们成立。
七分醉
你们是没看到过取款机拍出来的视频,取钱那会那开心的样子不得不说!!
用户43xxx57
好奇的是离柜概不负责为什么只针对给少顾客的案件,给多了就要追责还要重判[静静吃瓜]
漂流者
银行玩不起,离柜概不负责的招牌拿掉吧,别丢人了。
121 回复 04-16 13:26
只许……不许……
用户10xxx35
[打脸]ATM确实坏了,但你明知坏了还要取走那么多本不属于你的钱,确实按盗窃定罪无疑了。说到底是你贪。
用户48xxx53
盗窃对象是金融机构,罪名本身属于高度加重了。
用户10xxx42
他没错就不用坐牢了。
用户18xxx25
不当得利罢了
添添爸爸
可笑至极!
美丽动人
他的罪不遗传3代,想想老师是妻子,也就是说他是名人
老鼠怕猫 回复 04-16 06:44
你说不传就不传?某些岗位考公政审一样过不了。
soldier_o1
在这里你就要服气,不服就这结果
用户10xxx18
钓鱼
洒脱
以己之矛攻己之盾,银行的责任占大头!
武寒旭
应按不当得利,返还即可。因为他的全部过程都是和规的,没有秘密窃取。
用户10xxx19
还是…
用户25xxx50
是银行的错误给了这个人送的错误 得找根 小伙子只是一个贪心 正像是在大街上捡到宝 是银行的漏洞百出错误造成的 该追究银行失责给国家资产造成的损失的责任才对啊?
用户10xxx47
有木有证据证明他在ATM机上取出来的是真币?
淮河渔翁
无期到五年,事还是那个事,刑已不是那个刑。
用户10xxx69
许老头几万亿才判了多少年。
阿拉丁
要是我取一千它吐个千一,那要不要坐牢😕
飘魂之中
当时应该取完,再存入。我看系统如何分类。
大水炮泡
喔,银行是弱势群体
用户13xxx78
应该是不当得利吧!主要是银行的机器事故,机器的生产厂家也有问题,银行对机器的保养及监管不专业。